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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修改警察部队法令 提升警队行动力

据新加坡《联合早报》报道,新加坡内政部兼永续发展与环境部政务部长陈国明7月5日在国会为警察部队(修正)法案提出一读。法案一大重点在于提升警队的行动能力与戒备状态。

新加坡警员目前破门而入的权力限于执行搜查令、逮捕嫌犯,或是调查可逮捕罪行等特定情况。若是紧急医疗情况,警员不能破门入屋,直至有权这么做的民防人员赶抵现场。修正法案若通过,内政部将扩大警员在这方面的权限,包括让警员在合理怀疑有人受伤下,破门而入保护当事人的利益。

为有效应对恐怖袭击等未来危机和安保挑战,法案也拟新设条文,规定任何级别的正规人员在“危机”时刻若未获批准,不可离职。内政部指出,“危机”是指总统颁布紧急状态,或内政部长在公共秩序与安全(特权)法令下颁布动员令,以应对恐怖主义事件、严重暴力行为以及大规模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此外,新加坡有五个提供必要安保服务的辅助警队,内政部也拟通过修正法案加强对辅警的管制。同时内政部也会对干扰安保服务的行为加重刑罚,对危及警员生命的车辆肇事行为加重处罚。(总台记者 邓雪梅)

(编辑 李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