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税收制度
在税务一般原则,新加坡以属地原则征税。公司和个人在新加坡发生或来源于新加坡的收入,或在新加坡收到或视为在新加坡收到的收入,都属于新加坡的应税收入,需要在新加坡纳税。相应地,如果收入来源于新加坡境外,并且不是在新加坡收到或视为收到,则不需在新加坡纳税。
主要税赋和税率
新加坡现行主要税种有:
- 企业所得税
- 个人所得税
- 消费税
- 不动产税
- 印花税
- 车船税等。
此外,还有对引进外国劳工的新加坡公司征收的劳工税。新加坡之前还有遗产税,政府在2008年2月15日之后取消了该税。
1.企业所得税
新加坡对内外资企业实行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政策。所有在新加坡投资的支出或利润都要缴纳所得税,除非是在所得税法案中特别规定减免的。这些免除的收入包股份和信托资金的红利以及固定存款的利息。
无论是本地企业还是外国企业,都必须对在新加坡境内取得的收入以及在新加坡收到的海外收入依法纳税。新加坡根据公司的控制和管理职能是否在新加坡,对纳税人分为居民公司和非居民公司两类。
- 居民公司有权享受新加坡与其他国家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DTA)中规定的优惠待遇。
- 对居民公司从境外取得的股息、其海外分支机构的利润以及来自境外的服务收入实行税收减免。
- 新成立的居民公司可享受最长三年的税收减免。
2.个人所得税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会因纳税对象(纳税居民或非纳税居民)和收入水平的不同而有所不同。新加坡实行累进税率制。除了个人所得税减免之外,个人所得税税率保持在0 – 22%之间。
- 新定居在新加坡的新加坡永久居民(SPR);或者
- 一个公历年内在新居留183天以上(含183天);或者
- 本人在新加坡已连续工作三年,即使第一年和第三年在新加坡居留少于183天。
除此之外 ,在该评税年度均被视为非纳税居民。
3.消费税
新加坡的消费税,即货物和劳务税(Goods and Services Tax),是对进口货物和所有在新提供货物和劳务服务征收的一种税,相当于一些国家的增值税,税负由最终的消费者负担。从事提供货物和劳务服务且年营业额在100万新元以上的纳税人,应进行消费税的纳税登记。进行了消费税登记的纳税人,其消费税应纳税额为销项税额减去购进货物或服务支付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
4.不动产税
不动产税是对所有不动产如房子、建筑物和土地征收的一种税。所有的不动产所有人都应为所拥有的不动产缴纳不动产税。不动产税按年缴纳,每年一月份缴纳全年的不动产税,纳税基数为不动产的年值。不动产的年值是根据不动产的年租金收入估计的,估计的租金收入不包括出租的家俱、装置和服务费。
5.印花税
印花税是对与不动产和股份有关的书面文件征收的一种税。与不动产有关的文件包括不动产的买卖、交换、抵押、信托、出租等;与股份有关的文件包括股份的派发、转让、赠予、信托、抵押等。在新加坡境内签署的文件,应在文件签署之日起14日内缴纳印花税;在新加坡境外签署的文件,应在新加坡收到文件的30日内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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