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控 | 新加坡廉洁度继续领跑亚洲,中国跻身全球百强…

 

全球廉洁指数出炉了!!!

国际反贪WU组织“透明国际”(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昨天公布2018年廉洁指数…

不出意料,新加坡再度以绝对优势成为亚洲最廉洁的国家…

92bf15852eb928292d3ad2f3d6a7675c.jpeg(图:来源自网络)

新加坡取得85分的成绩,比2017年多一分,继续遥遥领先其他亚洲国家和地区。

在东南亚方面,文莱排名第31位,是仅次于新加坡的东南亚最廉洁国家,马来西亚排名第61位,印度尼西亚则是第89名。

ca7b4e2996872eeabfc2b3e2bdeac3fa.jpeg(图:来源自网联合早报)

从全球范围看!

新加坡在年度廉洁排行榜上跃升三个名次,与芬兰、瑞典及瑞士并列全球清廉国家第三名。

北欧国家丹麦以88分排名第一,继2016年后再次成为全球最廉洁的国家。

2017年榜首新西兰获得87分,退居至第二位。

5272d5c277433fa0a50266d8aa9ed01c.jpeg(图:来源自网络)

透明国际是通过13轮收集专业评估与商界看法的调查后,统计180个国家和地区的清廉指数。

指数介于0分到100分,0分最腐败,100分最清廉。

日本和美国分别排名第18和第22,中国则以39分排第87位,评分比2017年低2分。

有关报告特别点名美国为应关注的国家。美国获得71分,比前一年低4分,是七年来的最低分。

报告说,美国的制衡制度此时正面临威胁,加上最高权力的道德规范受到侵害,相信是导致评分减少的原因之一。

 

2cef2b245bdd7b23f9a937e664ac4c64.jpeg(图:来源自网络)

垫底的以中东和非洲国家为主,其中非洲国家的平均指数为32分,是评分最低的区域。

索马里在廉洁指数上只取得10分,虽比2017年高,但仍处于180个国家与地区之末。

排名公布后!

新加坡贪WU调查局昨天发声明指出,新加坡贪WU问题受到控制,该局近年接到的贪WU举报和立案调查案件数量都处于低水平。

此外,反贪局也指出,香港政治与经济风险咨询机构(Political and Economic Risk Consultancy,简称PERC)的2018年报告继续将新加坡列为亚洲最清廉的国家。

这是新加坡自1995年以来一直保持的位置。

世界正义工程组织去年发布的2017-2018年法治指数,也把新加坡列为全球第四大清廉国家,在亚洲则排名第一。

事实上,新加坡的清廉早已让人久闻其名。新加坡曾经从贪腐盛行到目前的清廉,可是用了60年的时间…

权力与腐败就像孪生兄弟,总是相生并行。

1940年至1950年代,新加坡和许多其他东南亚国家一样,贪WU腐败横行无忌。

新加坡前总理李光耀曾回忆说:“腐化到处盛行,从官僚政权的最高级到最低级!腐化已成为当权人物的一种生活方式。”

1952年,新加坡政府成立了反贪WU调查局,局徽章是一朵荷花正中间穿出一把利剑。

荷花象征“出淤泥而不染”,利剑表示“威严与公正”。

但是,反贪局创建初期,由于民众怀疑,担心遭到报复,再加上缺乏配套的法律制度,反贪WU调查局并没有发挥很大功用。

 

新加坡是英联邦成员国,1965年正式独立,总统为国家元首,总统和议会共同行使立法权,实行总理内阁制。

作为开国元勋,李光耀不贪恋权位,以国家利益为重,主动引退让贤,他在44岁时开始培养接班人,在67岁时就从总理的职位上退了下来,这充分显示了一个伟大政治家的胸怀。

有人曾猜测他会挑选其子李显龙接班,但李光耀坦诚相告,自己还没有患上那种“意识模糊症”。

吴作栋成为新加坡第二任总理。

李光耀的行为成了政府官员看齐的标杆,也是约束不端行为的戒尺和无言的法规。

db567111506f27b312c514cdf8847af5.jpeg(图:来源自网络)

新加坡还制定有《防止贪污法》、《公务员法》和《没收非法所得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则。

其中《防止贪污法》自1960年颁布以来已进行了8次修 改完善,详细明确地规定了贿赂的内容和范围、受贿的形式、惩治贿赂的机构及其职权和调查程序等。

根据这些法律:

  • 被指控者必须说清楚与其收入不相符的那部分财产的来源,否则这部分财产就可被当作贪WU受贿的证据;

 

  • 一旦受贿事实成立,即构成犯罪,司法机关无须查证受贿人是否向行贿人提供了服务和方便;仅有犯罪意 图也要受到惩罚;

 

  • 对任何行贿者和受贿者都可判处最高7年监禁或不超过10万新元(1新元约合4.9元人民币)的罚款,或两者并处。

新加坡政府还规定:

  • 任何官员不准直接或间接地利用职权,或允许他人利用自己的名义,为自己的企业或民间团体牟利;

 

  • 不准直接或间接地利用官方信息或官方地位牟取私利;

 

  • 不准直接或间接地拥有在新加坡营业的任何公司的股份或证券,决不允许官员家属、子女借其名声、地位非法经商或营私;

 

  • 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任何政府官员均不得做兼职工作,从事“第二职业”,以使官员公私分明,奉公廉洁。

本文素材、观点以及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果您认为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络我们及时删除和修正。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