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旅行是件开心的事
可因为随手的一件小事
导致回国入境时遇到“麻烦”
可就不好玩了
只想留纪念 不知已闯祸
近日,广东的旅客罗小姐从日本旅行回来,在虎门太平口岸入境时,被请离通关队伍作进一步核查。
“没想到在护照上多盖了一枚纪念章,入境时被拦下了。”罗小姐说,签证页上的纪念章是她在日本景点游玩时盖的,“以为就像旅行纪念册一样,只是想收集个景点印章,留个纪念,不知道这是不被允许的。”
经边检机关核查,罗小姐的护照签证页上的印章为其私自加盖,非出入境工作人员所盖。
考虑到私盖的印章文字未涉及其他违法特殊含义,也未遮挡证件重要信息,所以边检部门在对罗小姐作出警告处理并告知其行为的违规性和可能导致的后果后,允许她入境,并建议她尽快更换证件。
证件受损会影响出入境
“像这样的情况不是个例。” 东莞边检站虎门分站工作人员介绍,“常常有旅客不重视护照的重要性,有随意在护照上私自加盖景点纪念章、邮戳的情况,还有旅客因保管不善而导致证件浸水、破损、涂鸦等不同程度损坏的现象。”平均两三天就会遇到一本因损坏、有印记等情况而需要进一步核查的证件,每年接触到的不同程度受损的证件多达近百本。
“这类证件在通关时,我们都会要求进一步查验,以核实证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这往往需要耗费时间。若证件损坏、受损较为严重,证件持有者还可能被处以警告,甚至影响其出入境的行程。”
若受损严重则证件无效
我国的护照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入国境和在国外证明国籍和身份的证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转让、故意损毁护照。中国公民普通护照封底的“注意事项”也规定要“妥善保存、使用,不得涂改、转让、故意损毁”。
若证件受损严重,有脱落、缺页、撕毁或重要信息遭涂改等,边检机关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条宣布该证件无效,阻止旅客出入境。
边检部门提醒↓↓↓
证件上不得乱盖旅游纪念章
护照等出入境证件是公民出入境时的身份证明和重要凭证,旅游景点纪念章虽有纪念意义,但与出入境验讫章所具备的出入国境的证明意义存在本质区别,如果乱盖会影响证件的法律效力,给出入境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证件内页受损需尽早更换
旅客应妥善保管好个人出入境证件,保持证件整洁,信息清晰。证件内页若有因缺失、破损、涂鸦或者被水浸泡等情况而损坏重要信息的,需尽早办理更换。
保护好证件的内置电子元件
持电子证件及卡式出入境证件的,要注意保护好内置的电子元件,避免和手机、磁卡等磁性物品长时间共同放置,不要将证件弯折、打孔或者暴露在极端温度、湿度环境下,以免损坏电子元件而无法读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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