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检察长黄德胜指出,检察司在决定是否要在刑事法典第377A节条文下,提控进行性行为的男同性恋者时,不受政府或国会限制。
黄德胜昨天(2日)发表声明说,两名前总检察长温长明和维克拉惹提到政府和国会指示,或让人们以为它们指示检察司不要提控第377A节条文罪行的做法不可取。黄德胜指出,这番言论可能让人以为检察司对涉及第377A节条文案件的酌情权已被解除,或受到限制。
他说,政府对第377A节条文采取的立场是:警方不会主动执法,例如展开扫荡行动,但如果有人报警,而有关罪行涉及这项条文,包括有未成年人遭到剥削或虐待,警方就会展开调查。
黄德胜说,警方在办案时,会依据是否有足够证据,来决定是否要把案件交转给检察司。检察司则会以案情、法律和公众利益为考量,决定是否要提控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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