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谎报$3100替员工申请EP,员工实拿$2000不到

新加坡的法律是很严的!千万不要随便尝试。之前人力部发布公告,一家名为Harry’s International的公司,其董事在为公司员工申请工作准证的过程中,涉嫌谎报工资给人力部,最终被判罚款40000新币。

根据这则公告,案情显示从2013年4月到9月,这名董事在担任公司COO和人事副经理期间,谎报20名员工的工资为$3100新币。

以便达到新加坡人力部所要求的申请EP最低工资标准。 (注:现在EP的最低申请标准已经有改变。)

图片来自人力部公告

基于$3100新币的工资申报,这20名员工最终都获得了合格的EP工作准证。

在公司发给员工的Offer中,也写明了他们的月薪都为3100新币,但是在员工收到工资的次日,公司就要求员工返还$1600新币给公司作为交通费和餐费。

而实际上,公司只给部分员工提供交通接送和用餐,而且这些费用的标准远远低于$1600新币。

根据新加坡外籍劳工雇佣法 (EFMA)的相关规定,雇主向人力部申报虚假信息以骗取工作准证,将被判罚最高20000新币或者最高2年的监禁,严重者两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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