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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一向以法律体制健全、刑罚严苛而闻名于世。最近,新加坡《刑事法典》检讨委员会发布500页建议书,对现有刑事法进行检讨,提出的169项建议更改部分刑法。
让我们来围观一下,新加坡的哪些法条将可能有变动~
▲(新加坡最高法院)
企图自杀不犯法
众所周知,在新加坡企图自杀是违法行为,企图自杀者可被判坐牢1年或罚款。但是,这次检讨委员会就建议,不再将企图自杀列为刑事罪!
去年,一名27岁的新加坡年轻女子,因为债务问题坐在红山组屋边想跳楼,民防队员最终撒下救生网,一脚把女子踹回楼道,救下一命!最后,女子因为企图自杀而被捕。
委员会讨论后认为,与其惩罚企图自杀的人,不如给予他们帮助和治疗。他们还建议,授权警方或相关人士,可以强行进入住家,进行搜索和逮捕工作。
其实,真想自杀的人,是抱着必死的决心的,判罚也不一定能起到恐吓的作用。当然,如果是教唆他人自杀,还是会被判刑的。
废除婚内强奸豁免权
一直以来,新加坡的法律因为对婚内强奸保护不够,而被诟病。目前,根据新加坡的法律,在婚姻明显破裂时,婚内强奸才构成犯罪。但现在,检讨委员会建议“全面、无条件地”废除婚内强奸豁免权。
也就是说,即便是结了婚,在任何情况下发生非自愿的性行为,都算犯罪!调查显示,在新加坡,每十位女性中,就有一位至少遭遇过一次家暴,而家暴中一种常见的形式,就是婚内强奸。
从2008年8月至2015年12月,新加坡警方共接获23起妻子指控丈夫婚内强奸的报案,但至今没有提控任何人。
重罚性侵未成年
近年来,在新加坡未成年人被性侵的事件屡见不鲜,我们也曾多次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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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建议制定新条文,如,在网上与18岁以下的未成年,谈性相关话题或是有性暗示的成年,就是罪犯。另外,给未成年看色情视频或在他们面前性交,则被视为犯罪。
除了新规定,委员会还建议将现有的法律规定变得更加严格。如果和被害人曾联络或见过一次面,就可以构成性诱导罪。如果有父母、监护人知道未成年人被性侵却不报警,也会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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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14岁以下的未成年性犯罪,将面对更严厉的刑罚。目前,与未满14岁少女发生性行为的罪行最高刑罚是20年监禁和罚款或打鞭。
女佣被归为弱势群体
除了现有的对“弱势群体”的定义:小孩、老年人、心智残障人士,委员会建议把女佣也纳入其中。因为在新加坡约有23万名外籍女佣,她们中的一些人经常受到雇主虐待,却投诉无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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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过去,一些虐待致死的案件中,因误杀或谋杀罪名不成立,不得不改以其他罪名治罪。所以,提出了“持续虐待弱势受害者致死”的新条文,将对施害者严惩,希望能将虐待至死的罪名直接等同于误杀。
男性被性侵也受法律保护
性侵不是只针对女性,一些男性也有被性侵的经历。因此,新加坡希望法律条文不单单只是保护女性,建议把肛交纳入强奸罪条文,而且如果男性被逼做各种形式的性交,也构成被性侵。如果被非礼或偷拍,也可以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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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同性恋依旧不合法
这样大规模地对现有法条进行评估,很多人都好奇新加坡会不会让同性恋合法化。毕竟最近印度最高法院裁定同性恋性行为不再是刑事罪行,并指出任何基于个人性取向的歧视都是对基本人权的侵犯。
印度和新加坡都沿用了英国的部分法律法规,但在这条上,新加坡却很坚持。根据新加坡《刑事法典》,男同性恋者之间的性行为是违法行为,犯罪的话要面对长达两年的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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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政兼律政部长(相当于中国大陆的公安部兼司法部部长)尚穆根表示,虽然要求废除这一条文的人日益增加,但大部分还是不赞成废除。而且,有人在几年前,曾挑战这一条文是否符合宪法,当时最高法院裁定条文符合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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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在可以预见的未来,这一条文应该不会有所改变了。
当然,以上这些全部都还只是建议阶段,但不难看出,这里面都涉及到社会热点,也是新加坡法律与时俱进的一个态度。建议书将被上载到网上,征询公众意见,估计今年11月提交国会辩论。
在新加坡更改法律条规,完整步骤是:第一步专家建议,第二步律政部协同相关部门研究,如果部里(执政和执法部门)认同,就交到国会辩论;第三步国会(立法机关)辩论,否决或通过;第四步如果国会通过,就交给总统签署,然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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