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工狮城遭撞死,遗孀越洋提告获赔50万元

中国客工离乡背井到狮城打拼,岂料过马路时被车撞死,遗孀越洋提告,指司机撞后逃,获赔近50万元(约150万令吉)。

这起致命车祸发生在2014年10月13日凌晨4时18分,地点是芽笼路与芽笼22巷交界处。死者是来自中国江苏的李勇(34岁),在新加坡担任管工。

由于顿时失去经济支柱,加上办丧礼的花费,遗孀林秀珍(38岁)向第一答辩人肇祸司机蔡俊杰、第二答辩人车子出租公司与第三答辩人出租公司保险业者索赔。

遗孀的索赔状提到,死者事发时用交通灯过马路,遭汽车司机撞倒,身负重伤,送往陈笃生医院,于同天过世,死因是头部受伤。

第一答辩人的疏忽行为是他自己造成,不只超速、没注意过路行人、闯红灯、在危险情况下依然前行、没踩足够刹车、没极力避开死者,以及撞倒死者。另外,出租汽车公司因没确保司机拥有合法驾照、没确保汽车有正规的保险,以及在这些情况下允许司机驾车而被起诉。

遗孀提出一般损害赔偿、特别赔偿及诉讼费。

在一般损害赔偿下,遗孀的索偿项目包括丈夫逝世(1万5000元赔偿,约4万5000令吉)、逝世前的收入、丧丈的伤痛等,有些项目在估算中。另外,遗孀也在特别赔偿下,索赔死者的医疗费、丧礼、家属来新参加丧礼的交通费、住宿费与伙食费,共1万1611元(3万4833令吉)。

据了解,基于对出租公司的保险业者程序上的理由,官司终止。虽然第二答辩人不接受公司有责任,但法律上,还是得赔偿遗孀,并可向第一答辩人索偿。

最后,遗孀从出租公司保险业者获赔六位数额赔偿,官司也就此了结。据了解,赔偿近50万元。 (人名译音)

再也不敢驾车

司机蔡俊杰(37岁)告诉媒体《新明日报》,他经历那一场车祸之后,再也不敢驾车。他的阿嬷则透露,他事发后一直非常自责,非常辛苦,一直跟家人说,宁愿死掉的是自己。

“过后他也做了牢,出来后找了很久才找到工作。”

根据资料,蔡俊杰在2016年2月25日在5项罪名下认罪,即疏忽行为造成死亡、无照驾驶、无汽车保险驾驶、撞后逃及没提供援助,被判坐牢10个月。遗孀也以司机认罪作为他确实疏忽与需为意外负起责任的证据。

小儿子才4岁

死者过世时,小儿子才4岁。

死者是家中的经济支柱,离乡背井每月赚取3140元(9420令吉),负责一家六口在中国的开销。

他离世后留下当时近六旬的双亲,11岁女儿及4岁儿子。案发时,他身体健壮。若死者还在世,家人能合理期待获得持续的经济支持与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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