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工在新加坡受工伤诉讼索赔不成,反倒要付35000诉讼费

在外国打工越来越不易,又是工伤,又是感染到疾病…对于来新加坡务工的工人们来讲,薪水不见得比在自己国家赚的多很多,反而还会遇到不良雇主的施压,不付工钱等等问题。现在…又一起施工受伤的工人索赔不成功,反要另付35,000新币!

这起案件的主人公,中国客工徐先生声称,自己在2014年9月在Alexandra View,做电梯井内做金属钢筋加固工作时,弄伤了右手腕。

新加坡人力部表示,这位受伤的中国客工所发生的事故,可以人力部“提供赔偿的工伤法”(WICA)所提供的赔偿。如果是永久性创伤丧失工作能力的事故,可获得新币73000至218000之间的赔偿款。

但是,徐先生觉得赔偿不合理,所以他不同意此赔偿方案,最终选择通过法庭解决问题,将以Hong Heng Leong律师为代表的 Sen Lin 建造公司和Daewoo 工程建筑公司告上了法庭。

但被告们在高等法院审判中,反驳了徐先生的说法。

案件的司法专员上表示,“徐先生无法证明自己在2014年9月27日当天,在电梯里做金属钢筋任务”。法官表示,没有找到任何显示原告当天有电梯的金属加固工作的记录…

徐先生表示,事故发生那天,他在工人宿舍里有告诉一位公司的员工,自己在当天晚上9点发生了事故。

但这位徐先生所说的可为自己作证的员工,却表示自己那天,并没有那么早回到宿舍里,也没有听到这么件事情…

司法专员表示发现了另外一件奇怪事情,徐先生在2015年1月去看医生的时候,骨折已经是两个月前事情了!

法官表示,”徐先生对于自己如何受伤的事件,仅仅是靠自己的口头陈述。人力部(MOM)对于这一案件的调查结果,并不能影响到法庭对此纠纷的判决。因为,没有证据能说明,人力部对徐先生受伤的调查是严格的。”

在法庭中,证据是唯一的根据…而徐先生对于自己的所说的事情提供不出任何有力的证据。因此,徐先生被要求支付35,000新币的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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