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内,教师是否可以对学生采取惩罚措施一直是争议不断的。很多时候,学生放错,老师不敢管,学校战战兢兢惟恐出事,更多的老师只能放弃育人的职责,最后受伤害的还是孩子,还是教育。所以说,适度的惩戒一直是教育的应有之义。
新加坡鞭刑处罚
与中国课堂截然相反的是新加坡的课堂。在新加坡,校内实行体罚是完全合法的,而且不仅仅罚站,罚跑、罚打扫,最重要的是对学生犯了特別严重的犯错,还可以进行鞭打。
新加坡一直保留的鞭刑。新加坡建国总理李光耀相信,人性本恶,对于一些性质较为恶劣的案件,只是罚款、坐牢是达不到惩戒效果的。只有皮肉之苦才能杜绝犯案者再次犯案。
学校体罚的对象只适用于年纪介于6至19的孩子或者青少年。只对男生进行鞭打这项体罚,对女生不适用。但实际多数被鞭打的学生都是14至16岁的男中学生。
学校最多能打6下,通常只限于1至3下,达到3下以上的例子非常罕见。鞭子用藤条制作,比起司法所用的鞭子更加轻细一些。在新加坡,藤条是公开合法售卖的。
只有校长、副校长或者由校方特别指定的训导主任才有权力执行体罚。每间学校、每次执行鞭打学生,都必须有详细的报告呈送教育部存档,包括鞭打原因,鞭打次数等等,还需要家长签名。
一般学生犯了什么事儿会被学校鞭刑?
一些大错,例如打架、抽烟、考试作弊、流氓行为、破坏公物、对师长无礼、逃学旷课等等;或连续犯小过,积少成多,比如经常迟到等,这些行为都可能会被鞭打。
一般来说,校方处罚学生时往往会先采用其它方式,比如罚学生在放学后留下或者停学。如果学生又再犯错,不肯改过,校方才会以鞭打方式处罚他。
有些学校使用记分制,学生每次犯规就记分,如果记分太多,就有可能会被鞭打。决定处罚的同时,新加坡教育部建议校方在鞭打学生之前或之后对学生进行心理辅导。
部分教育工作者表示,一些学校会在惩戒学生之前通知家长,和家长沟通将对学生采取的纪律处分,这样也可以“促进与家长之间的信任”。
其实教育部也有提供相关纪律措施的指导方针,因此部分教育工作者认为学校可以自行斟酌决定对学生进行适当的惩罚,毕竟对于学生之间的冲突,没有一种通用的解决方案。
校体罚的种类
1.私下鞭打(最常见的):学生在校务处或校长的办公室里被鞭打。除了有校长或副校长,还有一名老师在场当见证人,学生的家长也可能受校方邀请到场见证。
2.课堂鞭打:学生在课堂上,在全班同学面前被鞭打;
3.公开鞭打:学生在全体师生面前被鞭打,地点通常是礼堂的台上。被当众鞭打的学生通常都是犯了严重过错的,比如和同学打架,抽烟或破坏公物。
公开鞭打有杀一儆百的效果,可以让全校学生知道不遵守校规的后果,并让受罚的学生感到羞耻,避免以后再犯错。
有些学校尤其是比较传统的英校,甚至会命令学生换上体育服装受罚,因为体育短裤的布料貌似比校服裤子的薄一些,更能让学生“痛定思痛”。
新加坡学校的体罚是很有仪式感的,个别学校为了增加体罚的庄严性,还会让学生在受罚前或受罚后当众向全体师生道歉,以示忏悔。
学校是否应该进行体罚?
新加坡的教育理念是:与其将来进监狱,还不如现在鞭打教育。鞭打就是让受罚的学生感到羞耻,以后不再犯规。让学生从小敬畏规则、不敢再为所欲为。
体罚对于表现不好的学生,同样起到“杀一做百、以效尤”之用,高高悬起“达摩里里断之剑”,让孩子明白,所有的事情都有底线,如若一而再、再而三的触犯这个底线,必然会得到重罚。
新加坡的校园教育刚柔并济,在对待学生惩罚这一点,小编认为也不妨向新加坡借鉴一下!否则,学生们不为自己的错误付出惨痛的代价,也助长了孩子们的不良风气,将来危害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