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女子声称自己在昇菘超市遭一辆载有米袋的手推车从后方撞上,因而起诉昇菘超市及涉事员工,索赔约1万1000新元的医疗和交通费用,并要求就疼痛、痛苦、生活便利受损及未来开支获得进一步赔偿。
事件据称于2021年3月11日上午10时左右发生在西海岸2街的昇菘超市分店。董丽华当时在超市内走动,涉事员工推动手推车时,手推车撞上她的左脚后跟及背部。她称自己左脚出现瘀伤、肿胀和擦伤,左脚跟也受到撞伤,左脚踝活动范围受限;她还称,原有的下背部退化性椎间盘疾病因事故恶化,并出现慢性疼痛综合征和抑郁症。
董丽华指称,员工推动手推车时速度过快、没有注意周围情况,也没有及时操控手推车避开她。她还认为,昇菘超市没有提供足够宽敞的走道,也没有充分培训员工安全推动手推车。一名分店经理陪同她前往诊所,之后她到克莱门蒂综合诊疗所和国立大学医院接受进一步治疗。
昇菘超市否认疏忽,并称米袋放在一辆高约155厘米、长约122厘米的手推车上。超市方面表示,董丽华突然从走道内出现,进入手推车的行进路线,也没有注意到驶近的手推车,因此事故及伤势完全或部分由她自身疏忽造成。超市也否认她所声称的伤势、残疾、损失或费用,并认为有关费用是不合理的。案件目前仍在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