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旗下跨境清算公司新增35位重量级中外资股东,人民币国际化再提速

记者| 苗艺伟

跨境银行间支付清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跨境清算公司”)的工商注册信息日前发生重大变动。包括5家外资公司和4家中国香港银行在内的35家中外资股东增资入股,成为推进人民币国际化重要举措。

天眼查数据显示,4月28日,“跨境银行间支付清算(上海)有限责任公司” 正式更名为“跨境银行间支付清算有限责任公司”,去掉“上海”二字;注册资本从实缴780万人民币变更为23.8亿元人民币。

此外,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更改为励跃,励跃曾任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司长;企业类型从“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港澳台投资、非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为金融机构和中国人民银行允许的其他机构提供人民币跨境支付清算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投资人委托的其他相关业务,相比此前,该公司服务范围增加了 “中国人民银行允许的其他机构” 。

值得注意的是,跨境清算公司新增35位重量级中外资股东。

跨境清算公司的控股股东依然为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持股比例为15.7%。股东中还包括了央行系公司,包括上海黄金交易所、中国金币总公司、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中汇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中国金融电子化公司、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北京集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共12家。

中方股东新增五大行旗下的国际投资公司,包括:工银(亚洲)有限公司、上海建银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中银投资有限公司、交银国际(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农银投资(嘉兴)有限公司;以及八家股份制银行旗下投资公司:招银前海控股(深圳)有限公司、上银国际(深圳)有限公司、中信银行旗下的信银(深圳)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平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光银国际金融产品有限公司、民生置业有限公司、兴业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此外,中方股东还包括上海国资旗下的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和新华社旗下的中国金融信息中心(上海)有限公司。

来自中国香港的四家银行也参与其中,包括:汇丰银行、渣打银行(香港)、东亚银行、恒生银行。

外方股东则包括五家公司:法国巴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摩根大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新加坡星展银行、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银行集团有限公司、花旗金融服务信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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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跨境清算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号显示,2019年12月3日,跨境清算公司在上海分别召开2019年第一次股东会和第一次董事会会议。会议上,励跃女士当选公司第一任董事长并聘任许再越总裁等高级管理团队,来自工、农、中、建、交、银联等中资机构以及香港汇丰等外资银行在内的36家股东单位代表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等数项议案。

此外,本次会议上还透露,自2018年3月人民银行批准跨境清算公司增资扩股实施方案以来,36家股东单位踊跃兑现出资承诺。励跃董事长在会议上表示,经过增资扩股,跨境清算公司资本实力大幅增强,将以此为契机积极参与市场竞争,持续拓展业务范围,努力为股东提供可以预期的投资回报;同时,确保跨境人民币支付清算系统(CIPS)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截至2020年4月末,CIPS系统共有参与者957家,其中直接参与者33家,间接参与者924家。

间接参与者中,亚洲709家(境内399家),欧洲118家,非洲38家,北美洲26家,大洋洲18家,南美洲15家,覆盖全球95个国家和地区。此外,央行报告显示,2019年,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处理业务188.43万笔,金额33.93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0.64%和28.28%。日均处理业务7537.15笔,金额1357.02亿元。

跨境清算公司成立于2015年7月31日,初始注册资本为780万元人民币,是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的运营机构,官网介绍,跨境清算公司接受人民银行的监督和指导,全面负责CIPS的系统运营维护、参与者服务、业务拓展等方面的工作。在CIPS运作之前,人民币跨境支付清算主要有两种模式:清算行模式和代理行模式。其中代理行模式较为普遍,一般为境外人民币业务参加行可在境内代理行开立清算账户,通过SWIFT(环球同业银行金融电讯协会)系统传输信息,境外参加行通过境内代理行走央行支付清算通道完成跨境结算,CIPS启用后,外资银行能够借助其在中国境内的机构直接接入CIPS,为其全球客户提供人民币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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