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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官网上,赫然出现了这么一则通报:
其中,中国五大银行,及其各地的支行,
均在被通报批评的名单中!
更可怕的是,
“个人非法买卖外汇的行为”,
也出现在这份名单中!
这意味着,中国的资金外流管制已经,
扩大到个人!
扩大到个人!
扩大到个人!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中国正严厉打击“用以房产交易”的外汇转移)
“个人非法购汇”案件持续增加!
在本月发布的这份通报中,7家银行因为没有认真核实,
用户外汇的用途,
以及外汇使用时间,
被外汇管理局重罚以示警告……
6家公司因逃汇,
被罚576.01万元;
还有7名个人籍,因非法买卖外汇,
合计被罚没453万元!
巧的是,这7名个人,非法购汇的用途,都是同一个:
在境外买房!
境外买房!
买房!
房!
大家都知道,根据中国的外汇管制规定,
每人!每年!
只有5万美元的外汇额度!
这是个人每年可以汇往海外的货币金额最高上限…
这5万美元(相当于7万澳币)的外汇配额,对于勤勤恳恳在澳洲读书的留学生们,
学费+生活费,
或许勉强还能凑活着用…
BUT对于投资澳洲房产的人而言,
这点钱,完全不够!
SO,在利益的推动下,很多人想方设法地绕开外汇配额的限制,“聪明”地想到了两招:
蚂蚁搬家:
将钱多人多次汇出境外;
或者,
直接找地下钱庄,
兑换外汇;
以为这样神不知鬼不觉的,外汇管理局也查不到;
然而现在!
一直消无声息、顺风顺水的“购汇渠道”,
要变天了!
1“蚂蚁搬家”,罚53万人民币!
2016年4月至12月,广东籍张某,利用33个人的5万购汇额度,
将122.62英镑汇往境外账户!
用以买房;
本月的通报中,外汇局认定张某构成“逃汇行为”,
处以罚款53万元人民币。
2地下钱庄,罚款65万人民币!
2016年7月,浙江籍蔡某将1300万元人民币,通过地下钱庄兑换外汇汇至其境外账户,
用于支付住房抵押贷款及其他费用。
该行为被认定,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
蔡某被处以罚款65万元人民币。
3地下钱庄,罚款153万人民币!
2015年1月至8月,香港籍陈某,通过地下钱庄的形式,将1700万元人民币汇至其境外账户,
目的同样是“买房”!
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的陈某,
最终被罚款153万元人民币!
(澳媒截图)
see…
国家外汇管理局认真起来,
一点都不开玩笑!
罚起款来,
丝毫不手软!
从今年年初到现在,外管局一共开出了,
合计2.46亿元的罚单!
10月发布的这次通报,已经是今年以来,
外管局处罚金额最少的一次;
被罚金额合计达2304.63万元!
前几次的通报中,处罚力度之大、之严,
几乎可以说是“史无前例”!
已有人因此,被罚数千万!
今年8月,国家外汇管理局“破天荒”的,一个月之内连续发布了两次通报;
两次间隔时间,仅有10天!
可见事态之严重;
外汇局之怒!
三令五申的“严禁非法资产外移”,
可就是屡禁不止;
外汇局规定中明确表示,
个人购汇不得用于
境外买房、证券投资等资本项目;
BUT就是“然并卵”;
既然如此,那我们就玩点大的、玩点恨的:
罚到你腿软,看你怕不怕!
-
浙江籍夏某
2012年6月至2016年9月期间,通过地下钱庄非法换汇14188.45万元人民币至境外账户,
罚款1418万元人民币;
-
河南籍郭某
2011年4月至2014年9月,将10492.92万元人民币打入地下钱庄控制的境内账户,并汇至其境外账户,
罚款835万元人民币;
-
浙江籍王某
2012年11月至2015年2月,非法向境外转移资产1497.28万元人民币,
罚款145万元人民币;
-
武汉一公司
2016年9至12月期间,利用93个人的个人年度购汇额度,将454.06万美元先后汇往境外账户,
罚款218.30万元人民币;
还有这些…
(点击图片看大图)
看着这满屏白花花的银子,小编都忍不住替他们感到肉疼…
8过,各位童鞋有木有发现一个问题,
无论是这个月的通报,还是较早前的通报,几乎所有通报的“资金外流”事件,
都不是最近发生的,
而是一两年前,甚至更早时候的…
你萌是不是很想问,
几年前的事,
外汇局为什么现在来查?
他们又是怎么查到的?
…………
hmmm…各位,你萌是不是忘了,
今年9月份,发生过什么大事儿…
你在澳洲账户上有多少钱,国家全知道!
喏~小编所说的大事儿,
奏四介个!
不太清楚的童鞋,可以来听小编在唠叨一次:
CRS的全称为,
共同申报准则
(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
它主要是为了解决纳税人利用跨国信息不透明进行逃税的一种措施,
由各国税务机关将该国金融机构所掌握的外国个人和企业账户信息,与他国进行交换,
从而提高全球范围内的税收遵从水平。
其交换的金融账户信息包括:
1海外机构账户
几乎所有的海外金融机构,
包括银行、信托、券商、律所、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各种金融投资产品的投资实体、特定的保险机构等。
2资产信息
存款账户、托管账户、有现金的基金或者保险合同、年金合约,都要被交换。
3个人信息
你的帐户、帐户余额、收支记录、姓名、出生日期、年龄、性别、居住地、税号,都要被交换。
举例来说就是,
如果有一个中国人,在新加坡开设了一个银行账户,
并存入一笔很可观的钱;
换作以前,中国税务总局压根儿不会知道这笔存款的存在;
但中新两国实行信息交换之后,新加坡银行会将中国人的存款信息、财务状况,
披露给中国税务总局。
同理,在华新加坡人的账户信息,也会上报给新加坡税务机关。
这就是所谓的,“信息交换”。
简单点来说就是,
以前在境外藏着掖着的钱,
现在统统都要公开;
以前想洗的钱,想避的税,
现在统统被监管了起来;
这个准则最初的目的,是为了,
打击那些逃税漏税的非法行为;
但试想一下,当国税局收到N多份沉甸甸的银行转账记录时,
看到那些大额的汇款记录,
你猜猜看,
他会不会想知道,
那些钱是怎么转到国外去的呢…
保不齐,账户里有大额存款、以及大额资金交易的宝宝们,
不但成为国税局的“重点监控对象”,
还成了外汇局的“重点监控对象”!
电子交易平台,早已不如从前了…
在新加坡读书的童鞋们,估计都知道,除了传统的“跑银行汇款”之外,
现如今,有不少支付类app、或是比较成熟的第三方支付平台,
都可以提供换汇服务;
这种购汇方式,不仅方便快捷,
省去了跑银行的麻烦,也省去了一些手续费,
对于需要支付学费和生活费的新加坡留学生们来说,
这简直就是“多快好省”的福利!
但同时,这也是最容易钻空子的大漏洞!
由于电子商务发展之神速,以至于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互联网金融成了一些不法分子,
大肆“洗钱”的地方!
然而就在前不久,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发布了,
《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正式对“互联网金融”,出手了!
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
人民币5万及5万以上,
外币等值1万美元及以上的交易,
统统都会被上报…
如果你真的企图通过电子平台,进行大额交易的话,
小编劝你,
立即打消这种念想!
如果你已经通过互联网平台,收到父母转来的学费or生活费的话,
小编劝你,
交易金额大的话,
最好还是去银行申报!
不然的话,外汇局有充分理由怀疑,
你家在洗钱!
一个不留神,
你就被外汇局盯上了!
再一个解释不清的话,
你搞不好还会摊上“刑事责任”!
别作死!这是小编对你们最后的忠告…
其实,就近几年中国和澳洲相继出台的各种政策来看,
外汇管理局对于“个人违规外汇行为的查处力度”,
很强很坚决!
而且会,更强更坚决!
肉眼可见的一场“外汇龙卷风”,
正加大马力迎面而来…
在未来几个月里,通过“蚂蚁搬家”、“地下钱庄”、“内保外贷”,“虚假贸易”之类的非法购买外汇案件,
想必会越来越多!
外汇局的蜀黍们,会不会“秋后算账”,
谁都不敢保证…
但从现在起,小编奉劝大家,
千万不要轻易在法律的边缘试探!
因为一旦你被盯上,
分分钟罚款“几十上百万”!
而且更惨的是,你还会被加入到外汇管理局的“黑名单”中,
在两年时间内,
将不得购汇!
真的,灰常得不偿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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