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从网上获得的资讯称,加入美国籍的W先生,2018年5月回老家探亲。2019年2月15日,W先生被当地警方发现他在回国时没有在24小时内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备案。2019年2月底,当地警方对W立案处理,最终对W处以罚款,并勒令W在10天内离境。
而W触犯的中国出入境法规主要有两条:
1、逾期滞留。
2、外国人在旅馆以外的其他住所居住或者住宿的,应当在入住后二十四小时内由本人或留宿人向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办理登记。
这可不是忽悠,《人民日报》曾经特别刊登!你感受一下。。。
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于2013年7月1日开始实施,第三十八条规定,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验外国人居留证件。
第三十九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旅馆住宿的,旅馆应当按照旅馆业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为其办理住宿登记,并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送外国人住宿登记信息。外国人在旅馆以外的其他住所居住或者住宿的,应当在入住后二十四小时内由本人或者留宿人,向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办理登记。
没有按规定办理登记的,将会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由于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所以,已经加入其它国家国籍的海外华人若回国,老老实实的去公安局登记吧。
虽然已经是旧新闻了,但不少人并不了解这一规定。同时,这项政策的严格执行对有些华人影响和震慑是巨大的!
因为,有不少华人在海外已经入籍但仍保留着中国护照。这部分人心里希望的是享受双重国籍的“优待”,不愿意主动去中国相关部门办理放弃中国籍的手续。通常,这些人都是拿中国护照进入。。。
不仅如此,中国公安部网站已经对外公布了“公安部和省级公安机关户口问题(线索)举报投诉方式”,接受公众举报。其中第四条重点就是:“他人因入外籍等原因户口该注销未注销的”,这就是说移民海外但拥有中国户籍的人士是被重点举报对象。移民者一旦被查出,就必须严格按规定注销国内户籍。
最后再提醒一遍~加入外国籍的华人们,回国的时候一定要记着,按规定24小时内去登记,否则就要面临罚款、拘留哦!
新加坡籍华人如果打算回国常住,就不要只办理十年多次往返签证了,到中国后前往当地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5年居留许可就可以安心在中国长期生活。
2018年1月1日起对来华探望亲属、洽谈商务、开展科教文卫交流活动及处理私人事务的外籍华人,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可按规定签发5年以内多次入境有效签证;对在当地工作、学习、探亲以及从事私人事务需长期居留的外籍华人,可按规定签发有效期5年以内的居留许可。”
这条政策也极大地方便了想回国的外籍华人!
大家对此怎么看?
图 / 网络
资料参考 /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新闻,财经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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