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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新加坡眼收到网友求助“在新加坡房东存放个人物品一个月后回国,现在房东要收取一个月租金怎么办?没有签合同,要收$1300……” 新加坡眼原函照登,希望广大网友针对此事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
根据该名网友描述,有以下几个关键点:
1、12月份将行李寄存在房东家,跟房东说好1月份租赁房东房子,但是并没有讲明12月是否要付租金以及租金多少的问题。
2、网友与房东之间也没有签订任何合同。
3、12月只是将行李寄存于房东家,自己因回国并没有住房东的房子。
广大网友纷纷就此事发表自己的看法~~~
有网友坚定地支持该名网友的:
雅楠sing:
总是拿法律来吓学生,没有签合同哪来的法律,你们只是口头协定,再加上你走了你朋友还住着,可以给行李寄存费,但是要一个月房租太过分了!不行就报警吧
黄飛鴻585:
待屋主回新后报警联系晚报让警察上门告他们无理扣押行李反正啥合同也没签,没合同 homestay 的老板也奈和不了你。 在新加坡法律, 房客与房东之间的纠纷属于民事法。俩者之间的关係是基于一份合同, 这合同可以是口头协议或黑白字据。如果他们之间啥也没有那房东凭什么收费? 我想那房东是说房间已预留给这留学生, 现在临时说不住了就要求一个月房住做补尝。
也有站房东的:
金脚爪:
又看了一遍,原来是楼主答应租屋子现在不租了,那扣一个月房租很正常啊。现在十二月底了,让房东哪里去找租客诶,明明是楼主自己违约变卦在先。房东给你放东西等于是增值服务,扣你钱是因为楼主变卦不租,没说错吧,要是这样,我也支持房东维权扣一个月押金的。
iMiss_H:
没有寄存行李要付钱这一说。但是,如果你要搬走,不管是要回国还是搬去别的地方,都要提前一个月告知房东。这样他们才有时间找别的租客,不会损失一个月的房租。其实1300不是寄存费,而是一个月的房租。
有的网友认为还是要和房东协商解决:
Nono嘛咪新:
楼主是不是突然决定不回来新加坡的?走之前是不是和房东说还会回来读书住在那里?如果不是以上两样好话和房东商量一下少付点
肚纸咕叽咕叽的彭小乐:
这个要看你们之前怎么商量的吧 如果你是之前说要住到12月 那当然要交房租 不管你是不是只存放行李 这是诚信问题
如果当时讲好只是存放行李 而且没有说价格 你就报警解决吧 什么情况都没说清楚 别人也难帮你
最好解决办法是跟房东商量。花个50-200新当寄存费。 要不然找警察再联系房东什么的耗时也麻烦
既然说好的是一月入住。 就没有12月房租这一说。 你可以试着跟房东商量50-100新行李存放费解决。 房东要是要是咬紧1300就报警吧
Eric-2011:
12月马上就过了,不交钱脸皮多厚啊,可以协商价钱低一点才是正解!
PortiaJX:
付钱还是要付的,毕竟东西存了一个月。1300贵了点,和房东商量商量少付一点吧。 估计他是把你当短租的房客了…于是收了一个月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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