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八条”从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很多小伙伴已经见识了“海八条”的便利,当然还有厉害的一面…
“海八条”对于新加坡的小伙伴们究竟有哪些影响呢?
今天小圈儿和各位看官一起剖析一下“海八条”!
先说放宽的“条”!
一条:中国签证开通在线预约
中国驻新加坡使馆和各总领馆将启用在线填表和在线预约签证申请系统。
所有中国签证申请人需登入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网站(www.visaforchina.org),填写签证申请表,并在线预约递交签证申请的具体时间。
此外,申请中国签证将会被要求留存十指指纹。
二条:海外中国公民申办护照,要求与流程简化
以前,中国公民在海外换领新护照,必须要求在国外长期居留。
这一要求被取消。
因此现在,就算是持有旅游签的中国公民,只要在国外遇到护照有效期将满或者签证页将用完的情况,都可以去使馆换领新护照。
而且在证明国籍状况流程上也简化了流程,申请人可以自己作出国籍声明,对此负责。
此外,未成年人在国外申办护照,不再需要父母在场,只需一位法定监护人在场即可。
三条:外国人过境中国,增5个144小时免签城市
厦门、青岛、武汉、成都、昆明5个城市开始实施外国人144小时(6天)过境免签政策。
原先144小时免签地区,只有江浙沪、京津冀,沈阳和大连。
来自53个国家的人员,持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和144小时内确定日期、座位前往第三国(地区)联程客票,可从上述城市有关口岸免签入境,可停留144小时。
此外,国内还有许多其他过境免签城市,但大部分只能最多停留72小时。
当然,还有更加严格的消息!
最重要的就是代购以后几乎可以“O”了!
四条:移民海外,也要在中国依法纳税
2019年1月1日起,新个人所得税法正式实施。
其中规定,在中国境内有或者无住所,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83天的个人,不管是什么国籍身份,都为中国的‘税务居民’,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需要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五条:在国内欠缴税款10万以上,将被限制出境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规定: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隐匿财产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税款金额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级别,将直接判为“D级”。
对于此类”D级”纳税人,税务机关将通知出入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
六条:现金交易5万需上报
《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试行)》自2019年1月1日生效。
根据规定,客户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5万元以上(含5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含1万美元)的现金收支,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以外的从业机构应当在交易发生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交大额交易报告。
七条:跨境购物限额提高,但商品不得再销售
国内完善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
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由人民币2000元提高至5000元,年度交易限值由人民币20000元提高至26000元。
若超出单次交易限值,则将被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若超出年度交易限值,则按照一般贸易管理。
已经购买的电商进口商品属于消费者个人使用的最终商品,不得进入国内市场再次销售;
原则上不允许网购保税进口商品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开展“网购保税+线下自提”模式。
八条:“代购”最高200万元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是中国电商领域首部综合性法律。
新法明确了利用微信朋友圈、网络直播等方式从事商品、服务经营活动的自然人也是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个人代购、微商也须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取得相关行政许可,依法纳税。
根据此法,今后电子商务经营者会受到严格监管,一旦违规将面临最高200万元罚款。
(图:来源自网络)
最后,胡了!
居然打出麻将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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