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语堂(1895年10月10日-1976年3月26日),福建龙溪人,原名和乐,后改玉堂,又改语堂,中国现代著名作家、学者、翻译家、语言学家,新道家代表人物。
林语堂早年留学美国、德国,获哈佛大学文学硕士,莱比锡大学语言学博士。回国后在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厦门大学任教。1945年赴新加坡筹建南洋大学,任校长。曾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美术与文学主任、国际笔会副会长等职。林语堂于1940年和1950年先后两度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提名。曾创办《论语》《人间世》《宇宙风》等刊物,作品包括小说《京华烟云》《啼笑皆非》。散文和杂文文集《人生的盛宴》《生活的艺术》以及译著《东坡诗文选》《浮生六记》等。1966年定居台湾,1967年受聘为香港中文大学研究教授,主持编撰《林语堂当代汉英词典》。1976年在香港逝世,享年80岁。
这样一位国人眼中的大师级人物,却非常贪婪,晚年担任南洋大学的时候,把自己的亲戚都安排了学校要职。当和学校翻脸的时候,他请来律师要告学校董事会,结果律师都感觉到林语堂做的有点过份。
高晓松用晚节不保来形容他,很多人认为也不过份。
林语堂出生在1895年,当他59岁的时候,也就是1954年,当年8月,林语堂来到应约来到南洋大学。
陈六使是中国华侨陈嘉庚的侄子,为马来西亚富豪,掌握全东南亚橡胶储藏 。这所由华侨集资美金四百万元兴办的大学, 当时 陈六使捐款500万。
对于林老,以前认为他是国际大师,挺尊敬的,但是通过读史,发现他晚年是多么的贪腐。当时的南洋大学校董会安排清华大学前校长梅贻琦担任校长。林语堂来后,提出要求说我要当校长。
因为那时的新加坡华人主要是由福建闽南人组成,林老是福建人,又是当时响当当的国际大师。校董会最后决定给林老担任吧。
但是,林老担任校长后,把他女儿、女婿、侄子都带过来了,而且都担任要职,副校长、财务部长、办公室主任类似的职务。新官上任,他要求把当时新盖的教学楼拆了,说要盖什么世界一流的教学楼,让南洋要成为世界一流的大学。
南洋大学是新加坡的华人建立的,刚建立不久,都是侨乡的血汗钱。提出这个要求的同时,林老还提出要涨工资,教职员工的工资要世界第一高。连当时的哈佛、耶鲁的校长都没有那么高。
咋整?因为人家是国际大师,校董会也答应了。本来每个学校都有基金管理的,是由校董会负责的。林语堂说他要拿来管理。
其实,林老这个要求挺过分的,校董会就是靠这些基金让在新加坡的华人接受了中国教育,能够看出他管的太宽了。据说这些基金有两千多万,校董会当然不答应。然后,林老把校董会告了,搞得对薄公堂。
林老请来了律师,律师一听感觉也挺过份的, 就打算劝和。 在会议上,林语堂指着捐助金额最大的陈六使先生说他背信弃义。会议上的人坐不动了,纷纷指责林。
后来,大家就问他要怎样才能妥协,林说得给他补偿。在和解会上,林老就开始算,连开车的油钱,饭钱都计算了,精确到小数点,三十多万。
当时的30多万是很值钱的,学校的图书馆大楼也就是30多万,校董会一研究,说就这样吧,给钱,您就去美国吧。
当时,陈六使也在现场,他说基金是大家的血汗钱,不能让学校受损失,这个钱我出!随后,陈拿出了支票,给了林语堂拿了30多万。
林语堂在新加坡华人领域多受争议,南洋大学事件对林语堂的晚年名声造成一些影响。晚年,林语堂定居台湾台北阳明山,1976年3月26日去世。
与林汉达的官司之争
20世纪30年代,我们国家的中学普遍用3种英语课本:由林汉达编的世界书局出版的版本;林语堂编的开明书店出版的版本;周越然编的商务印书馆出版的版本。因为林汉达编的版本质量高、内容新,销路越来越广,竟然使老资格的林语堂到法院提出了控告,诬蔑林汉达的版本抄了他的。法律讲辩论,法院根据辩论结果做出判决:林汉达胜,抄袭之说纯是诬告。
这场官司打了半年,虽然是打赢了,但是国民党教育部里有一批留美派,都是倾向林语堂一派的。其中就有朱经农讥讽林汉达说:“林语堂是博士,是美国留学的,你是什么?”林汉达和上海几个留美“教育家”谈起教育问题,他们也很看不起地说:“中国的教育家都是美国留学的,你没到过美国学过教育,你是不会明白的。”这件事使林汉达受到刺激,他也要去美国拿个“博士”。
1936 年冬,他向美国大学报名办手续,第二年就进了美国科罗拉多州州立大学研究院,读民众教育系。一年获得硕士学位,两年加上3个假期合成3年,读满了学分,获得博士学位。他还获得了美国一枚金钥匙的奖赏。
注:林汉达(1900年2月17日-1972年7月26日),宁波慈溪人,著名教育家,文学家,历史学家。曾化名林涛。毕业于杭州之江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