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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国籍的未成年人,如果你不这样做会失去新加坡公民权的

相信不少在新加坡打拼的中国家庭,夫妻双方会选择一方入新国籍,另一方保留中国国籍。孩子呢,就会在21岁前同时拥有中国国籍和新加坡国籍。

但新加坡公民证书上明确写明,在孩子21岁要宣誓,放弃中国国籍,拥有新加坡国籍或者放弃新加坡国籍,保留中国国籍,这之后就只拥有一个国家的国籍了。

那么如果超过这个时间了,还没有宣誓呢?会被剥夺新加坡公民权!!!

泰国出生、新加坡长大的23岁许青年,父亲是新加坡人,母亲是泰国人,当年母亲挺著大肚子回国探亲时,生下了他,他一个月后回返新加坡,取得新加坡公民权。

之后他一直在新加坡生活和读书,两年前还被召入伍服兵役,同年9月5日他刚满21岁时,突然收到移民局的来信,指他是通过血缘或注册获得公民权的未成年公民,需要在一年内完成宣誓(Oath of Renunciation, Allegiance and Loyalty,ORAL)才能保留新加坡公民权。

信上注明若要完成宣誓手续,需提交宣誓文件、身份证、公民权证书和证明放弃泰国国籍的文件

由于没有泰国方面的证件,他因此得亲自到泰国处理这些文件,再到泰国领事馆宣誓放弃泰国公民权,才能将所有文件提交当局以完成ORAL宣誓。

要办理这些程序,许先生需要较长的时间处理。但当时许青年正在服役,表示多次向长官请假都遭拒,因此无法如期完成宣誓,移民局于是在去年9月5日依法剥夺了他的公民权。

他目前持特别准证(Special Pass)继续留在本地,每次只能延期三个月,如果下一次不获准延期,他就必须离开新加坡。

因为家人都在新加坡,许青年一直在想办法恢复公民权,虽然之前申请公民权遭拒,但他还是会继续尝试申请的。

国防部指青年并未为了去泰国而请假,也未提交相关文件,因此假期不被批准。

许姓青年在武装部队服役期间没有请假,直到宣誓的一年期限内的最后两个月,即去年7月才申请假期。

当时,该名青年在部队里担任组长(Section commander),负责新兵的基本军训,直至去年9月9日,即已超过法定宣誓的一年期限。

长官当时要他提交相关的证明文件以申请请假,但他并未提交。若他提交相关文件,武装部队会全力支持

移民局指法定一年内需处理宣誓文件,否则公民权将被剥夺。

根据新加坡宪法,通过血缘或注册获得新加坡公民权的未成年青年,年满21岁后得在一年内完成宣誓手续(ORAL),以保留公民身份。移民局会在青年年满21岁时寄信通知,并在青年22岁前六个月再次发信提醒。根据宪法,若一人被褫夺公民权,将不会恢复公民身份。

公民权是一项严肃的课题,不容被轻视,个人有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不管怎么说,宣誓是件严肃的事情,在新加坡未成年人在21岁时一定要认真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