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粗狂骂警察一小时 悍妇判监7月

(新加坡15日讯)警察面前撒野!

扰人清梦被投诉,警察上门调查时,悍妇竟连珠炮似用了600字辱骂男女警察,还对警察动粗,结果被判监禁7个月。

这名凶悍无比的妇女,是48岁的黄惠玲。国家法院经过7天断断续续的审讯后,昨天裁定她蓄意伤害警员、骚扰警员及妨碍他们执行公务等7项控状罪成,判监7个月。

《联合晚报》报导,事故发生在前年4月9日凌晨,警方当时接到投诉,指一辆停在武吉班让日拉帮路多层泊车场里的汽车传出的音乐太吵,到场调查时,发现扰人清梦的声响来自被告的车子,而被告也在现场,警员于是上前交涉。

被告看到警察时非但不收敛,甚至显露出不可一世的态度,从凌晨3时至4时的一个小时内,不断对3名警员发飙。

警曹长郭宏振(译音)因怀疑黄惠玲酒驾,于是跟她确认,她即刻变得具有攻击性,喝令郭宏振别指着她,然后抓住他的食指和中指往下扭。

被告仅承认抓着郭宏振的手指,但否认扭他的手指,并辩称对方的语气和态度有挑衅意味,她在意礼仪,一时受激怒才有所反应。

被告也指郭宏振非礼她,领导小组的高级警曹长哈林下令她听从指示,结果遭她诅咒“早死早好,一了百了,不必工作赚钱”。

哈林在押她上警车时,被告还往他的脸吐口水。然而,她否认这么做,辩称那只是水汽。

悍妇被指向3名警察发飙,朝警察吐口水。(档案示意图)

被告故意不配合

被告在接受酒测时呼不出气,似乎故意不配合,女警要她深呼吸后呼气,她却语带双关地说她不口交。

女警不管她语带双关,建议她像吹气球一样呼气,被告却说她“不吹气球、不口交”。

女警这时回了她一句说:“你真可怜,(不吹气球)没童年。”

被告非初犯,她于2010年因阻止公务员执行公务而被判坐牢一周,因蓄意伤害一名公务员而入狱4周,法庭当时把她侮辱公务员的控状一并考虑。

被告言语伤害了警曹

被告态度让人不敢恭维,警曹长表示,自己当了5年警察,不曾遇过这样的女人。

郭宏振警曹长表示,他当警察5年来,首次遇到有人被手指著时,作出如此反应。

除扭他的手指,被告也唾骂郭宏振是“婊子的儿子”,并诅咒他的母亲。

郭宏振作证时称,被告的侮辱性言语伤害了他,也为无故的母亲受辱叫屈。

但被告辩称,她的言语并不羞辱人,因为“妓女”一词并不冒犯人,西方一个知名女主持人就曾卖淫,但她如今还是赢得大家的尊敬。

被告轻蔑涉案的警员

女警也没有幸免,除在警局遭被告踢一脚,一家三代都被她诅咒和侮辱,包括她的女儿当妓女,丈夫去嫖妓,女警则出意外惨死。

被告曾就职于大型事务所为会计师,却因感情受挫、发生车祸,结果个人情况江河日下。她称当晚喝了酒,所以出现反常行为,对警员发飙及动粗。

然而,她却没详细说明感情和生活的问题。

虽然法官考虑到她的求情,但法庭强调个人的艰难生活并非合理的求情因素,而自愿喝酒后闹事更是法庭视为加重刑罚的因素。

此外,法官指出,被告显露她相当轻蔑涉案的警员,并在审讯中对他们作出不实及侮辱性的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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