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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到新加坡工作多年的朋友们,尽管是已经拿到了永久居民的准证,依旧坚持保留着自己的中国国籍。
而最近一名坛友则分享了自己终究还是放弃了中国国籍,选择了新加坡,而原因只因在国内寸!步!难!行!一起来看看网友到底经历了什么吧。
文章来源:
http://bbs.sgcn.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6263172&fromuid=93756
(出处:新加坡狮城论坛)
别问我为什么选择放弃没关系,寸步难行
算是一个小故事,跟大家分享,会有点长,不愿意看的可以跳过。
先讲点题外话,几年没好好的回国看看,这次回去发现真的大变样,高铁,便捷的支付系统,各种各样的处处繁华,大城市小乡镇。一片繁荣富强。然而,各种繁华的背后还是心酸与阴暗面,高铁与绿皮车的同时存在的年代,睡火车站广场的为了等火车住不起酒店的同胞,没有关系连我是我都证明不了的年代。这是一个过渡时期,过去了,中国就是新世界领导者,过不去就是全国性的崩盘。
回到重点:
为什么选择放弃中国国籍? 很多人会有这样的问题,也有很多人都在考虑要不要放弃中国国籍。
先介绍一下背景,本人原籍山东某市人,户口刚加入工作时已随工作迁到帝都,来新九年,15年成功拿到公民,17年初有了小宝,准备把小宝送到国内爷爷奶奶处寄养,日前正在国内办理此事。办理的事宜正是这个故事的重点。
回国前已在中国签证中心办理了Q1签证,然后真正批下来的却是:入境三十天内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居留证件。也就是说,只是把十五天的免签变成了三十天。问题一:不懂签证中心为了办理此签证要求的各种文件譬如出生证明,邀请函有何用? 如果只是拿到三十天,干脆直接申请个30天的旅游签证不是更便捷?
然并卵,故事还要继续讲,为了半年的长签,我忍了。回国第二天是个拜一,于是一家老小急匆匆跑去
一,公安局, 打听半天,终于得知此事宜应该在何处办理,兴奋的找到该办事警员处,该警员明确表示,其他证件暂时还不太清楚需求什么,但是,一定需要小宝亲属关系证明公证书,也就是说证明爷孙关系,重点来了,稍后详讲。然后该警员同时对我说,其他需要材料等下会打电话给我通知,于是,留下手机号码匆匆而去。(此处要给该警员点个赞,尽管本人有出生证明证明我跟我父亲的父子关系,以及小宝的出生证明证明我跟小宝的父子关系,然而据了解,规矩却是是需要亲属关系证明公证书来证明我父亲与小宝的爷孙关系,然而此警员后续确实有打给我并告诉我需要何种文件以及还在下班时间回答了我的一些疑问)
二,公证处,问题来了,公证员听到我的事情经过,看了我的材料,直接甩给我一句,事情太复杂,要请示领导看需要何种情况能证明爷孙关系。并请我们回去等,等领导上班之后问下。此时,上午十点左右。
三,一天无果,无奈第二天又跑去公证处。需要的证件终于理清,最难搞的一点是我跟我父亲的亲属关系证明一环节缺失,然而我的出生证明公证却是几年前在同一家公证处获得。难不成公证书还有有效期不成? 好吧,我承认我的中国身份跟新加坡身份之间没有直接的关联,可是,我提供了:退籍前的中国护照,退籍证明,新加坡护照,新加坡身份证,几本证件上所有的信息全部吻合,然并卵。我依然证明不了我就是我本人。。。奇葩。
四,经请示公证处公证员,获得另一方法可以跳过我的两个身份问题,也就是直接证明我的父亲跟我的新加坡身份是父子关系。并说可以去社区居委会开或者村委会具相应证明信。于是又急匆匆来到村委会。此时已是第四天上午。然而,村委会说,我父母户籍并不在村委会,村委会没有资格开具相应证明。并指点我们前往社区居委会。
五,社区居委会,一办事员,很小心的接待了我们,然而,一听我们要办理父子关系证明,问题来了,马上指着一份文件对我们说,按上级指示,居委会已不能开具关于此类父子母子关系证明,该文件最后有一行话,大概意思是关于此类事件,应以公证处为主导,公证处调查取证并开具相关亲属关系。其他部门协助。但就是不能开具证明。。究其原因,恐怕是之前闹得全中国沸沸扬扬的”我爸是我爸”事件造成的结果,简化办事程序。然而,这真的是体现了国务院的真实意图了么?
六,无奈,又打回公证处,并把该文件精神传达回去。无奈一句话,让我吃了个闭门羹: 那你等着吧,十五天内给你答复。可是,新加坡护照的免签只有十五天,此时已经是我入关的第五天了。。。
七,前路无望,刚巧不久前得知了一个市长热线的号码12345,于是打过去反应各种情况。然而,反应完毕,我问了一句,大概多久能有回复,该声音回复: 我会把你的情况记录下来,谢谢。我以为人家没听清楚,于是又问一次,结果还是同一句话,我彻底的蒙了。。这算是什么。。
未果。。
待续。。
各位看官,请细细品味
2017年9月14日 晚更新
首先强调一点,本人并没有对中国有任何的反感,相反还很爱国,有种恨铁不成钢的爱。选择放弃国籍,只是因为已经习惯了坡县的各种便捷,规章制度的完善,以及各种想得到想不到的惊喜。在此叙述的种种,只能说,我并不适应国内的种种。然而,或许,很多人在此环境中如鱼得水,习惯并享受这一切。所以,请不要用有色眼镜看待任何人。放弃与否只是个人的选择。当然,有人说我,自作孽,不可活,我也认了。这都是自己的选择。
先回答一部分疑问,之前没有解释清楚,在此详述。
一,关于有吃瓜者怀疑我没有做足功课之事,我可以很负责任的讲,在刚生下小宝的时候,我就已经在准备相关事宜,也查询了相关地方政府以及办事机关的政策,查询了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的所有关于此类签证所需文件,并确定了申请以亲属团聚为目标的Q1签证,并准备了一系列文件,譬如,护照翻译件,小宝新加坡出生证明的大使馆认证等。然并卵,或许是本人误解了所谓官方平台或者官方网站的想法,又或者是此类平台并没有提供正确的信息,总之,似乎现实办理所需文件似乎并没有与我想象中一般简单。当然,没有提前叫亲属去实地查询确实是本人犯得一个不小的错误。(客观的讲,国内近些年的政府机构各种网站平台建设真的很快,本人深感震惊。然而,或许就是这种快,造成了信息的不完善甚至一些小小的误导)。
二,补充下家庭背景,以解另些人关于留守儿童的想法。夫妻都做工,两个娃,现在在办的是二娃的签证,本人父母都有五年新加坡长签,长住不是问题,然而,相信很多人都有体会,父母年纪大了,水土不服,根本不能在新加坡长待。至于女佣,家里没有父母看着,本人真不放心只留一个几个月的小宝跟女佣在家待整天。宁可送回中国跟父母留守个一年半载,再接回来直接上幼儿园。
三,有人说如果同样情况换在新加坡,新籍祖父帮天朝籍孙子申请长签也一样麻烦。在这里表达一下本人看法,首先,这种情况基本不可能发生。即便发生了,我相信,坡县会很欢迎该外孙前来,看看地铁里政府苦心积虑的鼓励生育的吧。坡县,缺的就是有可塑性的幼儿。
继续讲述回我们的故事:
毫无头绪,只好另找办法去办那个父子关系证明。中午躺在床上拽头发之际,突然想到,派出所应该可以开具父子关系证明,后来度娘一问,果然,如果父子二人曾经同在一个户口本上,派出所就必须开具证明。
跑了两个派出所,父子证明没跑到,然而跑到了母子关系证明,然而,我的身份只能放身份证信息,而放不了新加坡身份信息。抱着有总比没有好的心态,暂时收下了这张证明。(题外话,在此顺便点赞下两个派出所户籍科的警员,态度非常好,公仆般的果然只有接地气的民警同志们,虽然你们看不到,但我还是要说声谢谢)。
意外转机出现了。。
哈哈,我也是有关系的人,尽管用了此关系,办成了事。然,心情放松的同时,也沉重了。没有关系,寸步难行。
一位有点社会影响力的朋友帮我打了电话问候了下公证处的公证员。于是,一切顺理成章,一切的问题都不是问题。我还是我,我的名字出生年月都成了”我就是我”的铁证。耗时两小时,简简单单的一页纸,四天的苦功,不及一句关照。
事情暂时告一段落。。。
本人只是想秉承尊重事实的立场来分享下此次的所见所闻,选择最终决定权只能在自己手中。国籍可以改变,骨子里的血统以及文明传承永远都不会断。小老百姓,要的只是怎样才能过好自己的小日子。
相信很多人都有同样的体会,出了国,才懂得如何才能更好的爱国。
终归到底,寸步难行还是因为“办事难”。有其他坛友看完文章之后,也深表通过,表示自己也遇到类似的状况:
“国内办事情,有些部门确实存在不理解政策的情况。我上个月回国办理注销户籍的手续,本来很简单的事情,结果因为一个临时住宿证明(我的户籍不在家乡,要特意跑到户籍所在城市,相距1000多公里),困扰了我一个上午的时间,还说没有这个不能办理。我就想问一句话,如果我是当天早上到达这个城市,没有住,去哪里办理这么一个证明?
悲剧的是,我的这个朋友竟然怎么都找不到他家的户口本。没办法拿着户口本去派出所帮我开这个临时住宿证明。我们就试着直接去派出所,看看能不能通融,到派出所问这个找谁办理,结果这屋支那屋,走了5个房间,终于找到这个办事民警,但他说别说没有户口本,就是有户口本也不行,谁知道户口本上的地址是不是你的住址?必须要房照。(我朋友房照也找不到)没办法,联系另一位好友(更悲剧的是这位好友地址也归这个派出所),于是,另一个好友拿着户口本,房照,跟我们再一次来到派出所,这个民警直接说,你昨天不是住的这里,怎么说都不给办。我还拿出来当天下午回家的火车票,他也不通融。
最后,还是我朋友找他父亲,在另一个派出所办理了这个证明。办理的时候,这里只是要了户口本。
对于第一位民警,这种认真的态度,我还是肯定的,毕竟在这一点上人家没有错,错的是对于政策的解读,天朝下面办事的人就是这样,很多人不明白自己的工作要求。随心所欲。”
也有网友是认为:
“跪多了就忘了自己还能站着了。新加坡这边,去政府办事,按照网站列出的或者书面的答复去准备材料,基本上没有办不成的事情。
楼主的遭遇,一方面是办事人员素质低下,巴不得看着你办不成事情,另外一方面是没有明确的指示这个事情到底怎么办。规则不明确,办事人跑断腿,还是熟悉的配方熟悉的味道。”
大家怎样看待这事?欢迎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