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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行 | 新加坡个人代步条例已经生效,有些关于罚款的事儿还是知道些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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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加坡,很多人都很喜欢用个人代步工具(PMD),例如:电动滑板车、电动脚踏车等。

然而,伴随而来的却是与之有关的事故越来越多。

不是冲上了马路被车撞倒,就是速度过快撞到路人……

于是,新加坡政府推出《活跃通勤法令》并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开始实施,以减少类似事故的发生。

根据规定:


  • 在人行道上使用个人代步工具时,车速不可超过15公里/小时,在脚踏车道和共用道骑行则不可超过25公里/小时;

  • 代步工具重量不可超过20公斤,宽度不超过70厘米,最高车速不得超过25公里/小时。

之后,政策再升级!

规定电动踏板车等个人代步工具骑士在使用人行道时,必须把最高车速从每小时15公里减低至10公里,以确保个人代步工具使用者有更多时间做出反应,避免意外事故发生,万一发生意外,也能减低受伤的程度。


此外,在公路上骑行的脚踏车骑士也强制规定得戴头盔,以进一步加强安全。

骑士经过斑马线及交通灯过道时,须停车看前方是否有其他车辆,减低意外发生的风险。

(图:来源自网络)

新加坡个人代步工具新条例生效首日,在全岛各处进行执法行动,共有九名违例者遭取缔。

新加坡陆路交通管理局官方面簿发贴文——

活跃通勤执法人员和交警在系列执法行动中,取缔了九名违例者,违法行为包括在行人道上使用违例的个人代步工具等。


执法人员共扣留了四辆个人代步工具,并和超过260名活跃通勤用户交谈,讲解有关新活跃通勤条例的信息。

(图:来源自网络)

自活跃通勤法令生效以来,新加坡已在去年5月和12月间,取缔了2553个违例行为。

截至上个月底,共有2万5397名电动踏板车用户已为工具注册。

除了提醒出行注意事项!

很多小伙伴应该对个人代步工具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不是很清楚…

去年10月,一名26岁摊位助手,在小贩中心内骑电动踏板车,结果撞伤一名61岁女食客。

他因此面对一项行为鲁莽导致他人受伤的控状,被判坐牢一周。

个人代步工具的安全问题备受关注。

根据活跃通勤法令,个人代步工具不得在公路上骑乘,骑士在越过斑马线或交通灯过道时也须下车推行。

疏忽行为(negligent act)指的则是当个人代步工具骑士没有安全行驶或谨慎留意周遭,例如忽略行人安全,或是未在拥挤的地方减速。

如果发生涉及行人或其他道路使用者的意外,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和其他加重刑罚的考量因素,则规定刑罚也将更高。


倘若个人代步工具骑士鲁莽或疏忽行驶,并导致其他道路使用者发生事故(例如汽车为避开个人代步工具而突然刹车,导致追尾事故),可在上述《刑事法典》条文下被控。

(图:来源自网络)

个人代步工具骑士违例,或面对以下刑事责任!

《刑事法典》根据受害人伤亡程度、鲁莽行为、疏忽行为:

  • 304A,死亡,监禁长达五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监禁长达两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 338A,重伤,监禁长达四年,或罚款高达1万元,或两者兼施;监禁长达两年,或罚款高达5000元,或两者兼施;


  • 337A,轻伤,监禁长达一年,或罚款高达5000元,或两者兼施;监禁长达六个月,或罚款高达2500元,或两者兼施;

  • 336,没有受伤,监禁长达六个月,或罚款高达2500元,或两者兼施;监禁长达三个月,或罚款高达1500元,或两者兼施

重伤可包括昏迷、终身残障、头部或面部毁容、骨折或脱臼、丧失性能力、视力或听力永久受损、截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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