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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个门都被监视!组屋邻居因电眼闹不和过去三年激增


除非获得建屋发展局或市镇理事会的批准,否则组屋居民不可擅自在单位大门或单位外安装电眼,拍摄公共走廊或公共区域的画面。(陈渊庄摄)

过去三年,越来越多组屋居民因不满邻居在单位大门安装电眼,认为闭路电视侵犯了他们的隐私等原因,向建屋发展局投诉。
国家发展部答复《联合早报》询问时指出,建屋局过去三年共接获361起涉及居民因电眼相关问题闹不和的通报。其中,通报数量从2018年的30起,倍增至2019年的109起和去年的222起。
这些通报多数源于居民不满邻居在大门安装电眼、侵犯了他们的隐私。发言人说:“建屋局会针对这些投诉进行调查,若发现居民没有经过建屋局批准就安装电眼,会要求他们拆除。”
按规定,组屋居民不可擅自在单位大门安装电眼对准公共走廊或公共区域,以保护邻居隐私。
除非居民面对安全问题,电眼画面有助警方调查,当局才会酌情批准他们安装。在这种情况下,居民必须先取得报案记录,才能向建屋局提出申请。若电眼是安装在组屋单位外,则须获得市镇理事会批准。
国家发展部透露,过去三年,建屋局批准了284份在组屋单位里暂时安装电眼的申请。这些申请理由包括怀疑有大耳窿骚扰,以及要防止偷窃或破坏公物的行为。

获批准安装电眼申请呈增加趋势 

获批准的申请数量同样呈增加趋势,从2018年的59份增至2019年的105份,以及去年的120份。即使获准安装电眼,这些电眼的镜头也只准朝向公共走廊或公共区域,不可对着其他单位的门窗,并且最多只能安装六个月,之后必须拆除。
国家发展部发言人提醒,根据居民对组屋单位的拥有权和使用的相关条款与条例,组屋居民不应对邻居造成滋扰,包括监视其他单位。
武吉班让区议员连荣华受访时说,一些居民想要安装电眼是因为邻里纠纷,建屋局与市镇会都会谨慎处理这类申请。“一般关乎安全或比较严重的邻里纠纷情况,必须搜集证据,当局才会谨慎根据个别情况考虑批准。”
售卖电眼设备及提供安装服务的i-Secure Solution经理白瀚沅(38岁)估计,住在组屋的客户最近两三年增加了三成,目前公司每月售出的电眼中,有100至200部是安装在组屋的。
白瀚沅说:“很多客户上门时,都不知道安装电眼得向当局申请,如果镜头是放在家里并且拍不到外面就没关系,但如果是要看到屋外情况,我们就会劝请客户按规定提出申请。”
该公司售卖的都是比较显眼的有线和无线监视设备,但他指出,市面上也有安装在门孔的电眼,相信有不少人是从网上购得这类针孔摄像器材。
一名不愿具名的年长居民早前曾在组屋单位外私下装置电眼。他说,当时他在组屋单位前精心布置了一些节庆摆设,为防有人捣乱,才从森林大厦一带买了无线电眼安装在门前。
他称,安装电眼只是为了起到阻吓作用,所幸最后确实没事。“相信很多人都不知道必须事先申请,我也听说有些人安装的电眼其实是仿冒的,重要的是别人看了不敢乱来。”

记者:黄贝盈摄影:陈渊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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