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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公司治理水平在亚太地区仍排名第十位(倒数第三)

编辑小鲤说几句

本文根据亚洲公司治理协会(ACGA)2020年《公司治理观察报告》英文版部分内容翻译整理,不代表鲤盈讲法堂观点。

该报告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观察、评判内地公司治理水平的不同视角,其建议应予以具体分析、借鉴。报告全文可在ACGA微信公众号“公司治理观察(ACGA1999)”下载。

内地公司治理水平在亚太地区仍排名第十位(倒数第三)

——ACGA发布《2020公司治理观察报告》


5月28日,成立于香港的亚洲公司治理协会(ACGA)发布了第十版双年度《公司治理观察》报告(《2020公司治理观察报告》),分析了亚太地区环境、社会和治理(ESG)表现。该报告以「未来可期」为主题,深入探索不同市场的ESG表现与实践。

亚太地区不同市场公司治理水平排名

该报告对对12个亚太地区市场的公司治理水平进行了排名。中国内地排名第十位(也是倒数第三,仅高于菲律宾、印度尼西亚),与2018年度排位未发生变化,报告指出中国内地“正构筑独特的管制路径,仍待ESG信息披露规则出炉”。蝉联榜首的是澳大利亚,并列第二的是中国香港和新加坡,排名末位的是马来西亚。

报告认为,中国2020年公司治理水平总分上升了两个百分点,但排名仍然是第10位。得分下降的调查要点有三个(“政 府和公共治理”;“监管机构”;“审计师和审计监管机构”)。前两个得分下降点反映了对公司治理发展的某些方面缺乏关注和监管不透明。第三个得分下降点是因为对于更加重视审计监管机构独立性的方法论的改变。相反,方法论的改变导致调查要点“公司治理规则”和“上市公司”的得分上升。已取得进展的调查要点“投资者”、“民间社会”和“媒体”的一致得分被被其他倒退所抵消。

双轨战略:报告强调的内地2020公司治理看点

• 新的科技板块和IPO注册制在政 治上取得了成功,但这是否以投资者保护和良好的公司治理为代价呢?

• 金融监管机构在提高执法效率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但公司治理规则改变的影响有限。

• 新的证券法生效;ESG信息披露指引(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披露指引)仍悬而未决。

• 国有企业改革取得了一些进展,但尚未反映在企业绩效上。

• •新的投资者服务中心为集体诉讼提供了便利,并为散户股东赢得了财务救济。

• 媒体对市场行为具有强大的影响力。

报告对未来中国公司治理的期待


应避免事项(What to avoid)——降级观察清单

可能致使在2022年公司治理观察中得分下降的因素:

• 政 府在改善公司治理方面缺乏清晰的方向;

• 国有资产所有者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未发生引领作用;

• 在实践中违反规则的代价没有显著增加;

• 修订后的《公司法》允许双重股权架构;

• 仍未发布上市公司ESG披露指引;

• 上市公司非审计工作仍不需强制披露。

应完善的内容(What to fix)——尽快完善清单

• 提升对双重股权架构上市公司投资者的保护措施;

• 监管机构延长征求意见期限,并提供英文文本;

• 证券交易所应每年披露其预算;

• 发布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指引;

• 上市公司披露非审计工作的性质和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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