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养了孩子6年 生母突然“抢”回去 养母索偿10万

起诉人称,孩子的生母虽然每个会给她400元作为孩子的生活费,但这笔钱其实是不够用的,起诉人得自己掏腰包,每个月再垫上至少500元。(示意图)

(新加坡13日讯)亲生母亲把四个月大的孩子送给朋友照顾,每个月补贴400新元生活费。朋友悉心带大孩子至六岁,母亲却把孩子“抢”回去。朋友入禀法院,要求母亲补偿她3万6000新元(约10万9000令吉)的抚养费。

根据国家法院判词,2008年11月,一名女子未婚先孕产下孩子,她在孩子约四个月大的时候,把孩子交给起诉人照顾。

起诉人声称,女子当时告诉她,由她看管和抚养孩子,接下来的日子里,起诉人担任起照顾孩子的“保姆”角色,包括支付孩子的奶粉、食物、纸尿片、衣服和医药费等开销。

起诉人称,虽然女子每个月会给她400新元作为孩子的生活费,但这笔钱其实是不够用的,起诉人得自己掏腰包,每个月再垫上至少500新元。

2015年3月,当孩子六岁多的时候,女子前来把孩子带回家,并且拒绝让起诉人再接触孩子。

起诉人于是入禀国家法院,要求在妇女宪章下索讨她六年来为照顾孩子所花费的开销,总额为3万6000新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