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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赴华行前检测工作的通知

结合近期“健康码”审发情况,为继续做好远端防控工作,保障疫情期间国际旅行安全,现就赴华行前检测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如下:一、规范疫苗凭证上传要求(一)已完成疫苗接种人员(不分疫苗类别),均需上传接种机构或官方出具的接种证明。(二)接种证明需以中文或英文显示接种人姓名、证件号码、接种疫苗名称和类型、接种机构、接种时间和接种地点等信息。如:带可验证二维码的接种凭证,health hub中的接种记录,医院诊所接种证书,国内“健康宝”截图等。(三)在新加坡接种疫苗人员,具备办理可验证二维码接种凭证条件的,均应上传带可验证二维码的接种凭证作为接种证明。请完成接种后尽快申办并合理规划行程,上传凭证时应保证二维码完整、清晰。(四)对于无法通过二维码验证的疫苗接种凭证,旅客需同时上传接种证明和《新冠疫苗接种声明书》(见附件,中国公民签名须手写正楷汉字全名)。二、规范申领健康码时限的要求(一)如航班为凌晨、上午起飞的,应不晚于前日20:00前提交申请。航班为中午、下午和晚上起飞的,应不晚于起飞前4小时提交申请。(二)健康码均为人工审核,因材料较多,审核需一定时间。旅客应按要求提前备好疫苗接种凭证、往返机票等材料,在要求的检测期限内尽量早做检测(起飞日期提前2天,并非起飞时间前48小时内。如航班周三起飞,建议周一上午即做检测),并向诊所索取紧急联系方式备用。拿到检测证明校对无误后立即申请健康码。(三)申领健康码时优先预留新加坡电话号码,或确保国内电话号码畅通。如申请被退回,请仔细阅读退回原因并及时补充完善后再次提交。因申请不及时或提交材料不完整、不规范等原因影响行程的,责任自负。三、规范有密切接触史、行前有疑似症状人员的申请(一)拟赴华旅客有与确诊患者、疑似确诊患者密接史或新冠疑似症状的,应在脱离密切接触或疑似症状消除28天后再做双检测申请健康码。如,8月1日与确诊患者有过密切接触,或疑似症状在8月1日消失,最早可在8月29日做双检测,此前的检测结果无效。(二)有特殊情况需缩短相关时限的,须提前与使馆联系,履行相关隔离和检测流程。四、规范接种疫苗情况(一)同一天接种两针灭活疫苗的,或未按当地规定程序接种的,视作未接种。(二)混合接种灭活和非灭活疫苗的人员,请提前联系使馆报备具体情况,根据使馆指导做相应检测。 疫情期间,非必要,非紧急,不旅行。请确需赴华的人员关注使馆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提前了解行前检测和申领健康码要求,特别注意检测类型、检测证明格式、接种疫苗后满14天再赴华、确诊新冠肺炎康复患者赴华流程、勿来新转机赴华(含从第三国入境新加坡后再赴华)等要求。
双检测有关通知已更新,可查看具体要求,链接如下:http://www.chinaembassy.org.sg/chn/lsfw/26511/t1829089.htm登陆《赴华健康码指南系统》(网址:https://wj.qq.com/s2/6485696/5778/),按个人情况勾选后即可显示申请健康码所需材料。

(赴华健康码申请指南系统)

中国驻新加坡使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紧急求助电话:+65-64750165(24小时),+65-81296456(疫情期间临时领保专线,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00)领事证件咨询电话:+65-64712117,+65-89386376,+65-89386377(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电话:+86-10-12308或+86-10-59913991非紧急事项咨询,请使用中国驻新加坡使馆微信公众号咨询平台(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

附件:《新冠疫苗接种声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