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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已接种新冠疫苗赴华人员乘机要求的通知

自即日起,赴华人员如已接种新冠疫苗,请将接种凭证(须显示接种人姓名、疫苗品牌、接种日期、出具机构等信息)及核酸检测结果证明、IgM血清抗体检测结果证明一并上传,使馆将综合考虑审发绿色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二维码。国外接种疫苗人员,如经第三国赴华,请务必在始发地按上述要求申请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二维码。有关常见问题:一、接种疫苗后赴华,是否仍要做血清IgM抗体检测?答:接种疫苗后,仍需进行核酸、血清IgM抗体检测,且无论血清IgM抗体检测是否为阳性,均需上传疫苗接种证明。二、疫苗证书如何上传?答:“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小程序或网页版添加了“是否接种过新冠病毒疫苗”图标。

如您已接种,请选择“是”,系统自动出现“请选择接种的疫苗品牌”、“完成全部接种日期”及“请上传疫苗接种证明图片”三个图标,请按照接种情况据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接种证明。

三、如无法提供接种证明,我能否申领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二维码。答:已完成疫苗接种未取得接种证明的,将不能申领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二维码。四、我接种疫苗后赴华能否免除隔离?目前,所有赴华人员均须在入境地接受隔离医学观察及相关检测。具体隔离时限和检测类型以入境地防控部门解释为准。中国驻新加坡使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紧急求助电话:+65-64750165(24小时),+65-81296456(疫情期间临时领保专线,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00)领事证件咨询电话:+65-64712117,+65-89386376,+65-89386377(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00)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电话:+86-10-12308或+86-10-59913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