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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是干货!雨山区2020年“产业升级突破年”活动实施方案解读来啦!

01

加快创新主体培育

(政策引用自2017年7月12日区政府印发的《雨山区鼓励科技创新奖励办法》)

(1)对首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10万元奖励,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每次给予5万元奖励。

(2)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创新型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10万元、5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创新型试点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8万元、3万元奖励。

对认定为国家、省、市农业科技园的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及5万元的奖励。

(3)通过自建或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方式,首次被认定为国家、省、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重点实验室的,有配套的按配套执行,无配套的分别予以30万元、10万元和5万元奖励。奖励资金专项用于添置科研装备、引进人才和科研开发。

(4)支持博士后工作站、院士工作室建设。批准建立院士工作室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被批准建立博士后工作站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

(5)征集凝练科技项目10项以上,组织推荐省级以上各类科技计划项目5项以上。

02

加大成果转化力度

(政策引用自2017年7月12日区政府印发的《雨山区鼓励科技创新奖励办法》)

(1)对第一完成单位的科技成果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二等奖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第一完成单位的科技成果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合作奖的,给予20万元奖励。

对第一完成单位的科技成果获得省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类、科学技术进步类)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3万元奖励,对第一完成单位的科技成果获得省科学技术合作奖的,给予5万元奖励;对第一完成单位的科技成果获得省重大科技成就奖的,给予10万元奖励。

对第一完成单位的科技成果获得市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类、科学技术进步类)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予以5万元、3万元、1万元奖励。对获得科技团队奖的给予5万元的奖励。

(2)对企业牵头承担的国家“863”计划、国家支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以及省科技攻关等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

对立项的国家火炬计划、星火计划等未配备经费的国家级项目,以及入围并参加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决赛的项目,一次性给予资助5万元。

(3)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给予20万元奖励;新认定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给予10万元奖励;新认定的市级孵化器、众创空间,给予5万元的奖励。鼓励省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对入孵企业给予房租等费用减免。

03

扶持小微企业上规模

(落实市级政策)

(1)在亩均效益评价结果为A类、B类的规模以下企业中摸排有机会上规模的潜力企业。对2019年应税收入超过1500万的规下工业企业,重点培育。

(2)健全支持企业“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工作机制。

(3)对首次新增为规模以上企业且连续两年均为规上的,落实市级奖补10万元,并连续两年按企业占地面积落实市级奖励,单个企业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04

加快推进企业智能化改造

(落实市级政策)

(1)对认定为省级智能工厂的企业落实省级政策奖补100万元;创建2个市级及以上数字化车间、数字化生产线,按照智能装备购置额的一定比例给予企业奖补。

(2)依托安工大智能装备技术研究院搭建智能制造服务平台、编制智能制造重点项目库。在智能制造重点项目库中遴选一批基础较好、进展较快、示范效应突出的项目,落实智能化生产诊断服务市级补助10万元。

(3)培育本土和引进一批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对新引进成长性较好、缺乏启动资金的智能装备(机器人)企业,可以采用专项资金入股或政策性担保贷款形式对企业进行扶持,单个项目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

(4)实施机器换人“十百千”工程,选择5家以上企业推广应用工业机器人。落实省级机器人产业发展奖补政策,按照不同类型给予奖补。

05

倒逼低效企业退出

(落实市级政策)

(1)对全区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实现全覆盖,贯彻落实我市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办法。

(2)对亩均效益评价中被评为D类的企业,实施用电、用水、用气、污水排放四类加价政策。对企业亩均效益评价中被评为C类、D类企业不再新增供地。

(3)对现有企业新上固定资产投资超过2000万元的产业转型项目或技改项目,可比照招商引资政策给予奖励。对低效企业主动退出的,设备和土地回购价格由载体单位与企业协商;对企业主动搬迁入园发展的,搬迁的物流运输等费用给予一定补贴。

06

倒逼低效用地退出

(落实市级政策)

(1)在符合城乡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和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鼓励利用工业和仓储用房兴办服务业和文化产业,涉及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支持采取协议出让方式供应。

(2)鼓励企业利用低效建设用地自建标准化厂房,支持通过建标准化厂房或实施厂房改造加层增资扩产而提高容积率。

(3)利用现有工业用地,兴办先进制造业、生产性及高科技服务业、创业创新平台等,支持继续按原用途使用,过渡期为5年,期满后依法按新用途办理用地手续。

(4)对需要异地搬迁的工业项目,支持其依法收回原国有土地使用权并给予补偿,支持以协议方式为原土地使用权人重新安排用地。

07

重点打造特色产业集群

(1)挖掘培育特色产业,完善上下游产业链条,研究制定特色产业集群建设方案。

(2)打造百亿级国家级智能装备(机器人)产业集群(基地),培育关键电子材料产业、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基地、新能源及汽车、前沿新材料等一批特色产业集群。

(3)抢抓马钢与中国宝武战略重组机遇,加快推进钢铁、轨道交通、金属资源回收加工利用、冶金装备制造、设备远程运维、特种冶金材料、装配式建筑等产业基地建设。

08

聚焦主导产业薄弱环节补链

(1)持续开展产业链龙头招商和引进质量高、成长性好的“小而优”补链项目。围绕智能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及汽车等重点产业,引进关联性强、配套紧密的企业。同步推进磁性材料产业、大数据产业、现代服务产业、现代农业产业招商。

(2)加快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对符合我区产业发展导向的,设备总投入3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落实市级设备购置金额补助。

(3)持续推进“三重一创”建设,实施新兴产业强链补链工程,智能装备制造基地全年签约或新开工10个重点补链强链项目。扎实推进电子关键材料省重大新兴产业专项的建设,争取省第五批重大新兴产业工程、专项政策支持。

(4)围绕区块链、人工智能、前沿新材料等领域,依托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孵化或招引培育不少于10家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的未来产业科技企业。

(5)支持中钢矿院、中钢天源、中冶华天、安徽工业大学等开发新型铁基新材料、高性能磁性材料等前沿新材料。

09

加快提升现代服务业

(落实市级政策)

(1)对被新认定为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园区、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的落实市级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2)支持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对制造业企业分离后新设立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000万元以上且服务5家以上制造业企业的,给予原制造业企业20万元的市级一次性奖补。

(3)新晋升为国家3A、4A、5A级物流企业分别落实市级一次性奖励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

(4)网络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以上。推进青年电子商务产业园建设。对年线上营销推广费用超过100万元的企业和年网络销售额首次突破5000万元、1亿元、2亿元的电子商务企业,且增幅达到20%以上的,分别按标准落实市级奖励。

10

大力发展现代农业

(落实市级政策)

(1)对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分别落实市级奖补30万元、10万元;利用本地农产品为原料,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项目,按照新增投资落实市级补助。

(2)重点培育采石矶茶干、采石矶休闲食品、春盛荷花鳖等农业区域公共品牌、农业企业品牌、农产品品牌。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安徽名牌”的企业,分别落实市级奖励50万元、10万元。

(3)搭建农产品展示展销平台。对国家级、省级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和获得国家级、省级农交会(展销会)金奖的企业,分别落实市级奖励10万元、5万元。

11

招引大项目落地

(1)紧盯宝武集团、中钢集团、宝能集团、新加坡淡马锡集团、日本伊藤忠财团、日本丸红财团等世界500强、央企、上市公司的在谈项目线索,争取项目落地。

(2)招商企业转化为规上企业数不少于5个。

(3)强化区领导定期调度重大招商项目机制,健全区领导领衔推进重大项目机制,完善招商引资考核机制。

(4)充分发挥我区派驻的南京驻点招商小组职能,梳理好南京及周边地区产业转移信息,挖掘潜在项目线索。充实昆山、宁波驻点招商联络处招商力量,尽早开展招商工作。

12

全力推进项目建设

(1)完善全区重点项目综合调度机制,落实“四督四保”制度。对重点项目建设优秀单位由区委、区政府进行表彰。

(2)制定市级重点调度项目任务书、时间表和路线图。按季组织集中开工一批区级重点项目,每月通报重点项目进展情况。谋划一批新的重点项目,遴选40个重大储备项目。

(3)积极争取专项债券资金和中央预算内资金。

13

推动产业协作联大融强

(1)以园区为载体,搭建合作平台,主动承接长三角、珠三角等发达地区产业转移。

(2)积极推进向山新型材料产业园建设,纳入雨山经开区东区管理。

(3)推动三台现代产业集中区建设,打造产业承接转移基地。

(4)加快化工新材料产业集中区建设,支持宝武集团与马钢公司合作发展非钢产业,延伸煤化工上下游产业链。

(5)全力推进雨山经开区采石河南片区建设,制定建设方案、编制发展规划、引进合作项目,打造跨区域合作典范。

(6)加快推动雨山滨江田园综合体一期项目建设,支持采石风景区创建5A级景区,打造沿江绿色经济协同区。

14

实现营商环境更大优化

(1)落实《安徽省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办法》和《马鞍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新100条”》。

(2)落实“企业家接待日”和“企业秘书”制度。

(3)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建立评价反馈处理机制。持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落实7×24小时不打烊“随时办”服务,推行政务服务集中办、基层办、就近办、无差别办。

(4)推进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探索“互联网+监管”模式。

(5)推进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工作。

15

优化人才发展环境

(1)开展人才政策上门宣传,每季度组织开展人才引进重点工程奖补资金申报。落实“诗城英才计划”的奖补政策,对引进“龙马”、“骏马”、“驿马”工程人才的用人单位、人才(团队)落实相应综合补贴和安家补贴。

(2)继续开展优秀企业家评选工作,进一步提高企业家政治待遇和社会地位,让更多企业家参政议政。开展“突出贡献人才”及各类人才专项评选。对入选本土人才培养“1221”工程人才或团队给予相应资助或奖励。

(3)优化人才评价体系,注重以薪酬待遇作为人才市场化评价的重要依据。

16

强化金融服务支持

(落实市级政策)

(1)支持普惠口径小微贷款、单户授信金额不高于 3000万元的民营企业贷款。支持金融机构开展民营、小微企业和绿色环保领域票据融资。

(2)将 B级及以上民营企业纳税人列入“税融通”支持对象,对资质条件好的民营企业,放开额度 5倍上限限制。

(3)将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平均担保费率由目前的1.2%逐步降低至1%以下,将符合条件的科技融资担保业务全部纳入“4321”新型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

(4)支持股权投资基金将我区重点企业作为投资项目库,加大基金投放力度。

(5)对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首发上市的企业落实市级奖励,区级财政给予150万元奖励及上市费用10%的补贴。对新三板挂牌企业和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落实市级奖励。

17

加强“数字化”应用

(1)支持城市大数据中心项目升级建设和全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

(2)加快智慧城市建设,提升城区“一网通办”、“一网通管”能力。

(3)推广工业企业5G应用,通过“上云上平台”打造工业互联网生态体系。

18

提升产业技术标准

(1)鼓励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具有竞争力的企业标准。支持我区企事业单位主导和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级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研制,对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级地方标准的单位落实市级奖励。

(2)加快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对新通过验收的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单位落实市级奖励;

(3)组织参与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

来源:雨山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