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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绝对想不到的新加坡式“光盘行动”,太震惊!

小贩中心的桌上经常可见到剩饭剩菜。(联合早报)

作者

 兰陵生 

鼓吹反消费及减少资源浪费,出现了所谓的Freegan风潮(反消费族;《联合早报》译成剩食者;红蚂蚁比较好玩,直接译成“福利啃”),着重于重新使用别人遗弃的物品。

这种行为表面上看,似乎非常符合环保意识,但当这些剩食者不仅捡拾别人丢弃的食品再循环使用,甚至还直接食用别人吃剩的食物时,引起的反应就不自然了。

红蚂蚁在一年多前就曾在《这个新加坡人不缺钱,却爱上了捡垃圾当饭吃》报道中提过,本地有一个叫“Freegan in Singapore”的“淘宝大队”,定期到处去拾荒,队长郑春林不仅本身是一名财务规划师,队员中还有大学教授、会计师、工程师、大学生等等。对他们来说,并不是因为缺钱才去捡垃圾,而是一种生活体验和方式。

郑春林带领队员捡拾蔬菜后,战绩斐然。(Temasek Shophouse)

吃别人的剩饭剩菜会心满意足?

不过Freegan的作为毕竟属于少数,因此社会反应还不算太大,反正又没伤害到别人,他们自己开心就好。

不过日前一篇报道,又将此社会行为重新炒了起来。事关一名男性网友,在脸书群组 SG Food Rescue 上分享了他的经历,他因为肚子饿,想到咖啡店去买东西吃,结果到了那里,发现其他食客留下剩余食物,就决定用新餐具把食物吃完。

事后他感到心满意足,因为解决了肚饿,却没有花到半分钱,他还将剩面剩汤的照片也贴出来。贴文引起了网民热议,赞弹都有,有医生则表示,那些剩余食物或已感染细菌,建议大家不要效仿。

网民反应,大致可分为几种


反对型的说法大致是:

  • 上一个食客如果有病,就很可能会传染给吃下剩余食物的人。

  • 吃陌生人的口水,太恶心了。

  • 父母一辈子辛苦工作,养育孩子成人,不是要看他去捡剩饭剩菜吃。

  • 我们不是流浪狗,不要有人不当,当狗。

  • 让不谙我国国情的外国人看到,有损国家形象。

  • 为了省几块钱,吃出病来花钱看医生,岂不得不偿失?

支持型说法则是:

  • 肚子饿的时候谁还管这么多?

  • 吃剩饭剩菜,又不偷不抢不犯法,好过好吃懒做

  • 深明知足常乐的道理。

  • 吃久了身体就有抵抗细菌能力了,不用怕!

  • 战乱时候什么都吃!

  • 他自己吃了开心就好。

还有一种属于有感而发型

  • 请大家不要再浪费食物了,食物吃光就不会有这种情况。

  • 每次都想把剩饭剩菜给流浪狗吃,现在竟然有人要吃剩饭剩菜,听了都难过。

  • 觉得自己和家人孩子无须吃别人剩下的食物,很幸福,很感恩。

吃剩余食物或许是个人价值观问题

也有人分享了自身经历,说看过老人在小贩中心吃别人的剩饭菜,会制止对方,然后买一份请他/她吃。那种情况,是对方确实穷到没钱吃饭,所以逼于无奈吃别人的剩余食物.

但也有一些网民说,看到吃剩余食物的人,其实并非没钱买食物,因而始终不明白为什么他们要那样做。(其实那就是我国的“拾荒大队”在做的事情)

本地的自助餐经常剩下一大堆食物。(SG Food Rescue面簿)

我自己也曾经见过一个外表蛮邋遢的中年男子,在小贩中心一桌过一桌地“搜罗”食客剩下的食物,不管是饭或面,只要有剩,男子就会大口一张,通通送入嘴里。我当时以为他是没钱吃饭,但却看到他“酒足饭饱”之后,到饮料档叫了杯咖啡坐下来喝,还从身上摸出香烟来抽。

比较合理的解释,是他可能收入真的不太多,身上每一块钱每一毛钱都要量力而用,最终他决定省下吃饭钱,选择把钱花在喝一杯咖啡,抽一根饭后烟,满足一下。如果是这样,那就关系到个人价值观的问题,加上是建立在钱不够用的前提上,那吃别人的剩饭剩菜,似乎真的是见仁见智了。

“淘宝大队”队长理念有所改变?

对于前文提到去咖啡店吃剩面喝剩汤的男子,Freegan in Singapore的领头老大郑春林在回答媒体时表示,他虽身体力行支持福利啃,却不鼓励像那样子的行为,除非对方愿意承担健康风险。

“淘宝大队”队长郑春林。(联合晚报)

他认为,要减少浪费资源,就不要点过多的食物,万一真的吃不完,也不该丢掉浪费,应该打包带回家,可以弄热后再吃。至于如何在小贩中心“拯救”食物,比较好的方法,应该是去拿小贩未售卖又打算扔掉的食物,而不是去吃别人吃剩的食物。

诶,这个说法,似乎跟他本人以前的行为不太一致?

蚁粉们或许也还记得,上述红蚂蚁相关文章中曾提到,根据亚洲新闻台和《联合晚报》报道,记者曾经跟随郑春林出去“拾荒”,看到的是他会在垃圾堆里打开一个个的外卖纸盒,“审查”有没有剩余食物,如果他认为是可以安全食用的话,会拿回家加热再吃。

郑春林在检查吃剩的炒饭。(Rice Media)

而被他“宠幸”的,包括吃剩一半的比萨、剩下的盒装炒饭白饭炒面、只吃几口的冰淇淋和蛋糕、只喝了一半或三分一的高级烈酒等等。

那些,都算是别人吃剩的吧?若要说食物“新鲜度”,以及置放着被细菌感染的几率,在小贩中心刚被食客留下的,应该比堆在垃圾桶旁边也不知道多久的食物来得新鲜,也相对安全一点吧?

不过,那毕竟是一年多以前的报道,时至今日,郑春林的福利啃行为,是不是有“upgrade”,或者他想法是不是有所改变,就不得而知了。

要反消费,就别浪费

到目前为止,网上对福利啃行为的反对声浪似乎比较大,支持者虽然也不少,但我们也知道网民习惯,很多其实只喜欢在键盘后讲爽,真正会去做的恐怕也不多。

吃多少买多少就是最好的减少浪费。(联合早报)

如果是本着减少浪费资源的意识在进行福利啃,那四处去拿取餐馆、店家、摊贩没卖出而要丢弃的食物,肯定是没错的;但去吃别人剩下的食物,真的就觉得无此必要,毕竟作为发达国家,卫生应该是首要须重视的条件。

你能想象满街人民到处去吃别人剩余食物的情况吗,如果真是这样,那这个国家的发展走向,要如何让人心安?优雅社会还会优雅吗?

要鼓励反消费,还是从别浪费做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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