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兼卫生部高级政务部长蓝彬明医生表示,市镇理事会可以制定和实施条例,管制个人代步工具在组屋底层的使用,因为根据活跃通勤法令,组屋底层不属于公共走道。另外,交通部目前没有计划禁止个人代步工具在行人道行驶,不过市镇理事会可针对个人代步工具在组屋底层空间的使用设定条例。
蓝彬明医生针对有议员提出,是否应该把组屋底层作为只允许行人使用的走道,在国会作出回应。
他说:“组屋底层不在活跃通勤法令管辖范围内,因为由于柱子的存在,那里首先有很多盲点,而且对道路连通性也不是至关重要。如果市镇理事会认为组屋底层,可能发生意外,可以禁止个人代步工具在那里使用。”
也有多名议员提出禁止个人代步工具在人行道行驶的可能性。对此,蓝彬明医生表示,尽管涉及个人代步工具的意外和投诉有增加的趋势,但是颁布禁令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
蓝彬明说:“如果我们不允许个人代步工具在人行道使用,基本上等于说让使用者在公路行驶,而这会对个人代步工具使用者和其他车辆造成更大危险。我们承认个人代步工具在打造新加坡成为少用车社会中扮演重要角色。我们应该培养一种优雅、负责任的文化,尊重及分享使用公共空间。”
他说,交通部会继续研究国外城市对电动滑板车的使用条例。陆路交通管理局至今共取缔超过1630起涉及电动滑板车的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