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是一个小岛,本身的水源无法满足需求,所以必须从马来西亚的柔佛州引进水源。简单来说,就好像中国的广东提供水源给香港。新加坡和柔佛最早的水务合约是1927年,当时两地还是英国殖民地。最早的合约水是免费的,新加坡只需要付租地费用,蓄水池在普莱山。蓄水池和管理的费用也是由新加坡承担,柔佛有权利向新加坡购买过滤水。1959年新加坡成为自治邦,马来亚也已经独立,新加坡和柔佛在1961年签署新的水供合约,1927年的合约作废。新的合约长达五十年,租用地也从原来普莱山,增加地不佬河与士古来河。这次的合约也是柔佛租地给新加坡,新加坡必须RM5(令吉)每英亩/年,每一千加仑的生水RM0.03。新加坡负责建造蓄水池和处理生水,柔佛可以RM0.50每千加仑向新加坡购买过滤水。
1962年,马新又签了一份99年的合约,2061年到期。这份合约的水源是柔佛河,价钱和1961年的合约一样。我觉得这两份合约有点像柔佛州把水务外包给了新加坡,并不是柔佛纯粹地卖水给新加坡。
1990年,马新又有新的合作,以1962年的合约为基础,在柔佛河建新的水坝,以提供更多自来水给新加坡和柔佛。这个林桂水坝由新加坡出资建设,并且新加坡赔偿柔佛RM3.2亿,在加上RM18000/公顷,还有每年RM30/sqf的租地费用。林桂的水供价格依据指定方程式计算,如何计算,请高手指点,我并不懂。马新的水供争议开始与2000年代,因为在淡水资源越来越稀缺的情况下,3仙(RM0.03)每千加仑的价格实在太低了。其实1961和1962的合约都有一条25年可以检讨合约的条款,但是新加坡政府坚持柔佛政府在1986和1987年时已经放弃修改合约,马来西亚政府认为25年后的任何时候都可以修改合约。虽然争议不断,但是马来西亚政府强调不会以水供作为威胁新加坡的武器。
现在,马新只剩下1962和1990的合约,1961年的合约已经在2011年到期,三个地区的设备也移交给柔佛政府。新加坡有意向更多水源彭亨州买水,但是马来西亚本身的供应已经有些不足,旱季时更加紧张。所以马来西亚在1962年的2061年合约到期后,应该就不会供应水给新加坡了,所以新加坡现在注重发展新生水和淡化海水,以满足需求。
转载自东南亚视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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