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大批电动脚踏车后发现不符合规定,电动脚车店老板上网买假认证标签,还托外国厂商印上陆交局的徽章和序列号,跟着把这些标签装在不合格的电动脚踏车上出售,前后卖了74辆,赚了逾5万9000元。
陈迪华(译音,35岁)在2017年8月21日自首后,被控一项伪造文书、三项失信、以及74项触犯公路交通法令的罪名。他昨天(2月23日)承认其中21项,余项交由法官考虑后,被判坐牢13周。
被告陈迪华昨天认罪后被判坐牢13周。(海峡时报)
庭上揭露,在新加坡出售的电动脚踏车都必须得到陆交局的批准。当局在2016年2月修订更严格的条例之前,合格的电动脚踏车都被装上蓝色的认证标签,而条例改变后,新的认证标签则是橙色。
被告是电动脚踏车店Wheel Power Technology的董事,他在明知陆交局将改变条例的情况下,进口了一批“WPT Alpha”的电动脚踏车。
他在条例修改后提交了认证申请,但却因文件不齐,在2016年3月10日遭拒绝。同年9月,他再次因文件不齐申请被拒后,陆交局在2017年6月告诉他所进口的电动脚踏车时速超过30公里,因此不会被批准。据现有的法令,代步车与电动脚踏车的最高时速不可超过25公里。
被告声称,他在等待批准的一年多来,因周转不灵而决定铤而走险,开始计划伪造认证标签。他在网上购买了类似蓝色认证标签的蓝色锁头,还拜托外国厂商帮他印上陆交局的徽章以及序列号码。
被告在自首之前,出售了74辆装有假认证标签的电动脚踏车。他承认,每辆电动脚踏车的成本价400元,而他以1200元出售,因此赚了超过5万9000元。
记者:郭培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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