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事通说
定居在国外,人生过渡期,休息在家,或者工作清闲,很多人选择做做代购,挣个零花钱。但是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出台以后!大家可以注意了~别零花钱没赚几块,被罚的倾家荡产了!
昨天,日本大阪遭遇了几十年来最强台风,朋友圈传出一个段子,日本本地人都在家躲台风,街上出现的拖着行李箱的都是代购!代购就是这样一群不要命的群体!
为了能买到热门商品,代购们跑个几条街是常有的事情!在新加坡的代购们也是一样,因为新加坡的商品大多数都是进口的,各大品牌在新加坡并不是很有价格优势,因此新加坡代购们可谓是在夹缝中生存了。必须要随时盯着各大品牌的折扣信息,还要跟别的代购拼手速~
好不容易抢到了商品,本想着能赚点差价!但是运输回国还有一层风险!那就是怕被海关收税或扣押!
如果你是一枚“代购狗”,很不幸,万事通今天要给你带来一个不好的消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正式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八十二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情节严重的处50万以上200万以下的罚款。
这罚款金额让万事通瑟瑟发抖!诶,等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和代购们有啥关系?
先别着急撇清,还真的和代购有关系!
2018年8月31日,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中国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正式出台!
《中国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将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
事实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的催生,是因为中国网购的兴起。在越来越多的人因为中国电子商务快速发展而受益的时候,问题也随之而来,很多电子商务平台出现了不少大大小小的事故,但是却始终缺乏监管。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就是为了整顿这一现象,对于海外市场而言,“代购”就成为了整顿的重中之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到底会对代购们产生怎样的影响,万事通这就带大家解读一下!
首先,很多“小代购们”,肯定会觉得,天塌下来,有高个子的顶着,这《电子商务法》跟我们这些小门小户,关系不大吧!
如果你也这么想,那就大错特错了!万事通这里要提醒“小代购”,也就是个人代购们!执照、缴税,一个也逃不过!甚至在你不知道的时候:你,已经违法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也就是说代购如果没有足够的行政许可或者销售资质,将违法!相信很多代购看到这里已经哭晕在厕所了~
但是换个角度来来说,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伴随的是乱象丛生!只有国家加强立法,加强监管,才能给大家打造一个有序的电子商务环境!
通心粉们,你们怎么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的出台呢?戳“写留言”说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