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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3日,中国移民管理局发布《关于取消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文末附原文)后,不少小伙伴惊到了~
今年11月10日起,在中国境内,从事因私出入境的中介业务不再需要资格认定!之前中国政府签发的资格认定也自动失效。
(从此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经营许可证成为历史)
这这这,到底是“开门”还是“关门”?网友们也是相当好奇了!
有的小伙伴担心今后从中国出入境困难,尤其是外出劳务问题。
还有的网友分析,今后从事因私出入境的中介门槛降低,这是大门“敞开”的节奏。
读者留言认为:官宣文件意味着,从事因私出入境中介今后只要办理了营业执照就可以开展相关业务。
为此,新加坡眼还专门采访了来自卓博人力的钟博士,以下是受访者的观点:
问题一:中国移民局此次公布的文件,是对中国出入境中介行业的管制还是放开?
“对于留学和移民中介的认定,政府可能认为没必要管制了 。留学和移民这些对于中介的资质因素已经不太重要,而是跟留学或者移民的当地政策(学校或者国家政策)和留学者或移民本人的条件关系大了,所以说,算是放开了。”
问题二:中国外出劳务中介,会因此受影响吗?
“劳务方面还在约束中,毕竟广大劳务工人还是弱势群体,政府有必要管制,约束中介的资质以应对这个行业的风险,提高对务工者的保护。”
问题三:对这些措施举动,您怎样理解?
“国内对于相关中介资质(主要留学和移民中介)认定的取消问题,大概的意思是谁都可以做了。当前的留学和移民这两块的业务,已经与中介的资质因素已经没太重要,或者说和相关的服务费已经大幅度下降有关联,真正的操作性更多建立在目标国家的当地政策和对于申请人的个人条件等等,所以政府对于其中介资质放开也是合理的。
但是劳务中介的资质又是另外一个方面,政府还没放开,主要是基于以下因素: 劳务中介的操作门槛过低,劳务纠纷过高的频率,而且某些区域服务费过高,相关行业的高风险仍然存在,目标群体也是广大劳务务工者,算是弱势群体,政府有继续管制和约束也是有必要的,所以来说,当前背景劳务或者海外派遣中介的资质认可也是必须的。 ”
你赞同这样的解读吗?附上原文,供大家参考。
原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出入境管理局(总队):
2018年9月27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根据通知要求,自2018年11月10日起,取消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资格认定(境外就业除外)。为落实好国务院通知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停止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资格认定工作。自2018年11月10日起,各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不再受理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资格认定(境外就业除外)申请,停止审批签发《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此前签发的《经营许可证》自动失效。
二、清理《经营许可证》。自2018年11月10日至11月30日止,各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将此前签发的《经营许可证》收回存档,对空白《经营许可证》登记销毁。
三、清退备用金。各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应于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备用金清退工作。
四、履行监管职责。取消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资格认定后,各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事后监管,依法履行查处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骗取出入境证件等妨害国(边)境管理违法犯罪行为的职责。
中国移民管理局
2018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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