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航海外(香港)有限公司在境外发行新加坡元信用增强债券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中国东航 公告编号:临2021-05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4月,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东航集团”)收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企业借用外债备案登记证明》(发改办外资备[2021]315号),对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的香港全资子公司东航海外(香港)有限公司(“发行人”)拟在境外发行不超过5亿新加坡元债券予以备案登记,有效期至2022年4月止。2021年7月8日,发行人与星展银行有限公司、浦银国际融资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加坡分行及中信里昂证券新加坡有限公司(合称 “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账簿管理人”或“联席牵头经办人”)等签订认购协议,根据该协议,发行于2026年7月到期、年利率为2.00%、5亿新加坡元信用增强债券,并且债券获得A1评级。

据本公司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知、所悉及确信,本次债券发行的联席牵头经办人均为独立第三方,也概无将本次发行的债券配售予本集团的任何关联人士的情形。

债券的主要条款如下:

1.发行人:东航海外(香港)有限公司;

2.担保: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为本次发行的债券本息及其他相关费用提供不可撤销的备用信用证担保;

3.发行规模:5亿新加坡元;

4.发行期限:5年;

5.发行利率:每年2.00%(固定利率);

6.还本付息:自2021年7月15日起须于每年1月15日及7月15日每半年支付一次利息;除非事先赎回,或购买和取消,债券将在2026年7月15日或最接近2026年7月15日的付息日按本金金额赎回;

7.交割日期:2021年7月15日;

8.到期日:除非事先赎回,或购买和取消,债券将在2026年7月内或最接近2026年7月的付息日按本金金额赎回;

9.债券评级:获得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Moody’s Investors Service,Inc.)A1评级;

星展银行有限公司、浦银国际融资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加坡分行及中信里昂证券新加坡有限公司等共同担任本次债券发行的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牵头经办人兼联席账簿管理人。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新加坡分行、光大证券国际、兴证国际证券有限公司、中信建投国际、民银资本、海通国际、浦发银行、渣打银行等共同担任本次债券发行的联席牵头经办人兼联席账簿管理人。发行人拟将本次债券发行所得款项净额用作置换债务。

发行人将申请本次发行的债券于新加坡交易所(Singapore Exchange Securities Trading Limited)上市,新加坡交易所已确认本次发行的债券具备上市资格。

由于完成承销协议的先决条件不一定会达成,而承销协议或会于发生若干事件后被终止,故本公司谨此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9日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中国东航 公告编号:临2021-054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8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 为持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降低公共卫生风险及个人感染风险,建议您优先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地点:上海市长宁区空港三路99号东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辅楼二楼会议室。 会场距离人民广场15公里,距离上海虹桥国际机场2号航站楼7公里,可乘坐地铁10号线至虹桥机场1号航站楼站,或驾车至会场(具体交通路线图请见附件3)。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未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该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该议案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1年6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中国东航第九届董事会第12次普通会议决议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东航金控有限责任公司、东航国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及持有公司股份的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传真登记:凡是拟出席本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须将会议回执及相关文件于2021年8月6日9点至16点以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会议回执详见附件2)。传真:021-6268 6116。

2.信件登记:凡是拟出席本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须将会议回执及相关文件于2021年7月30日至8月6日以信件方式送达本公司。时间以邮戳为准(会议回执详见附件2)。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虹翔三路36号东航之家北区A2栋5楼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201100(来信请署明详细地址,以便本公司回复)。

3.凡出席会议的股东,需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受托出席者需持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的代表需持股东单位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六、 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虹翔三路36号东航之家北区A2栋5楼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电话:021-22330930/22330935。

3.联系传真:021-62686116。

4.其他事项: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5. 现场参会股东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上海市有疫情防控期间健康状况申报、隔离、观察等规定和要求。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政府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在政府有关部门指导监督下对现场参会股东采取体温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出现发热等症状、不按照要求佩戴口罩或未能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股东将无法 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董事会

2021年7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附件3:参会交通路线图

附件1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备注1)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8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注:本授权委托书自制及复印均有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备注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备注4):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备注5):____________股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备注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备注:

1.请用正楷填上受托人的全名。

2.请在您认为合适的栏(“赞成”、“反对”或“弃权”)内填上“√”(若仅以所持表决权的部分股份数投票,则请在相应的栏内填入行使表决权的具体股份数)。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自行酌情投票或放弃投票。

3.请用正楷填上本公司股东名册所载之股东全名。

4.请填上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如股东为法人单位,请填写法人单位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号码。

5.请填上股东拟授权委托的股份数目。

6.本授权委托书请股东签署;如股东为法人单位,请加盖法人印章。

附件2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致: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本人__________拟亲自/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出席贵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北京时间9点30分在上海市长宁区空港三路99号东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辅楼二楼会议室举行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

1.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

2.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附填写好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附件3:参会交通路线图

股东大会地址:

上海市长宁区空港三路99号东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辅楼二楼会议室

地铁路线:

可乘坐地铁10号线至虹桥1号航站楼站下车,途经空港一路,通过地下人行通道穿过虹桥路,从空港三路进入会场,步行约15分钟抵达。

行车距离:

从上海虹桥国际机场T2航站楼到会场,驾车距离7公里(约15分钟);从人民广场到会场,驾车距离15公里(约4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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