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是一个治安还不错的国家,很少发生抢银行这样的严重案件!
但两年前,还真有人去抢了银行,一下子震动了全国上下。
2016年7月7日早上11点30分左右,位于荷兰村(Holland Village)的渣打银行遭一名外籍男子抢劫。
有意思的是,劫匪未持有任何武器,只是将自己抢劫的要求写在纸条上,递给银行工作人员,就这样独自抢走了3万新币。
很快,犯案人员便被确定为是加拿大籍的28岁男子David James Roach。
犯案的同一天,他携带着那笔钱前往泰国避风头,三天后被捕,并在曼谷还押。
因违反洗钱和海关法,他在泰国服刑14个月。据悉,他当时携带有S$27,600新币的现金入境泰国,相信这笔钱就是抢劫银行后的赃款。
结束服刑后,他被遣返回加拿大。不过在新加坡的要求下,他在伦敦过境时,于今年1月11日被英国当局逮捕。
经历了这样一番折腾,这名男子何时才能回到新加坡为他的抢劫罪行接受审判呢?
当时,新加坡政府与英国政府协商,要将该名男子引渡回新加坡再度受审。但是根据英国的引渡法律,我国必须保证Roach不会被判处鞭刑,否则当局无法将他引渡到新加坡。
因此,我国在2月向英国保证,即使法庭裁定他抢劫罪名成立,Roach也不会被判处鞭刑。
如今,英国法院终于裁定:新加坡的引渡申请符合英国法律!接下来,将交由英国内阁大臣来决定,是否引渡。而新加坡政府将继续与英国当局紧密合作,来调查此案。
Roach在本地犯下抢劫罪和洗黑钱两项罪行。一旦罪名成立,他将可能面临高达10年的监禁,或罚款高达$500,000。
要知道,根据新加坡法律,对于抢劫罪,鞭刑是强制性的,只有将指控修改成不需要判鞭刑的情况下,才能避免惩罚。
另外,宪法也赋予总统权力,免除部分刑罚。这可能是新加坡履行其保证的另一条途径。
那么,一旦Roach被引渡回新加坡,将会为他的“惊天罪行”面临什么样的惩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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