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事通说
走路有风险,步步要谨慎啊~
昨天,新加坡公共事业局被人告了,还被索要500万新币作为赔偿!500万新币不是小数目啊,到底是什么事,需要这么大一笔赔偿啊?
提起诉讼的是一位新加坡本地47岁的女性Chan Hui Peng,原因很简单,就是摔了一跤,跌进坑里了……然后,她觉得这事都怪公共事业局!
直接摔出抑郁症和精神病?
事情发生在5年前,也就是2015年的12月1日。按照Chan Hui Peng的说法,当天她在经过西门路(Simon Road)时,在实龙岗上段的交界处,不小心掉进了一个没有孔盖的下水道里,足足两米深的下水道啊!
这一摔,跌得Chan Hui Peng全身11处擦伤和磨损,还外加脊椎椎间盘突出。就算现在5年过去了,后遗症还是很明显:连续坐一个小时颈部就会疼痛。由于神经受到损伤,她的右手都不怎么灵活,很多动作做不了。
但最让她郁闷的是,这一摔不仅让她持续有创伤性头痛的症状和焦虑、恐慌感,更是摔出了创伤后应激障碍(PTSD)、重度抑郁症和精神分裂症。
而让Chan Hui Peng愤而决定要告公共事业局的直接原因是,她认为这一摔,让她从此对洞穴产生了恐惧,还经常做噩梦,因此需要经常请病假。这样一来,她就没法继续从事她原本的会计行业了。
因此,心中的怒火又一次熊熊燃烧,她决定在摔伤后的第五年,也就是昨天,将公共事业局告上法庭,索要2000万新币,后来改成了500万新币。赔偿的内容包括她所承受的痛苦、未来的医药费、失去生育能力、失去工作能力等等。
这一边Chan Hui Peng怒火中烧,要找公共事业局讨说法、要赔偿。而那一边公共事业局却大喊冤枉,说这个女人说假话!
按照公共事业局辨方律师的说法,事发当天,现场有三名工作人员在修下水道,这个女子走进洞口时,看到了三名工作人员,不绕道走且试图闯过去,最终才导致她掉入洞内。
另外,辨方律师也反驳了Chan Hui Peng对于其一系列因伤而致的症状,同时也不承认该女子的残障程度。
对此,Chan Hui Peng的解释是:事发当时,这三个人穿的是便服,而且现场也没有放置警示牌和路障。当自己走近洞口时,这三人也没有及时提醒或者拦住她。而那个下水道当时“被叶子遮住了”,她只看见“一大片黑影”,根本没想到孔盖是开着的。走过洞口时,她的手碰到了其中一个人的胳膊后就落入了洞内。
这事还真的有点“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味道,连律师团也表示,还是头一次碰到这类案件。
当然,目前审讯还在继续中,法庭需要证实的关键是,这个女子是否有精神分裂,如果有,那是不是和这次受伤有因果关系。然后才可以决定该女子是否能获得精神分裂症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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