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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中国高级记者要“给新加坡华文再挑点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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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本文作者是名资深记者,投书新加坡眼讲述他在日常生活中看到的华语用词不当情况。作者口中“一般人不注意,常常被人们忽视的很小事情”,我们来函照登,也鼓励大家在评论区写出各自见解。

 “播”“拨”不分

 

日前,在裕廊西不少组屋的电梯门口,有一张告示,上面写着:我们将在近期内探访您并与您分享“全国保家安民计划”,以及如何应对恐怖袭击的发生。我们希望您能抽出时间来聆听这重要的讯息。若有任何疑问,请播电63146906给新加坡民防部队第四分区。谢谢。

这里“播电”肯定是“拨电话”的意思,“播电”人们是不好理解的,因为“播”有三种含义,即:传扬、播种和迁移,经常用的词如:播音、播放、点播等等。华语中经常把打电话讲成“拨电话”,从来没有把“打电话”也写成“播电话”的,这里可能是“拨电话”的笔误,“拨电话”可以简写成了“拨电”,但是不能写成“播电”。

 

 “座”“坐”不分

                       

新加坡闹市区有个牛车水,牛车水里面有个广场,有一个唱卡拉OK的小舞台,两旁边的柱子上有一副对联,上联是:新加坡此中区来不尽白叟黄童红男绿女;下联是:牛车水是古香真迹请大家同座共说谈情。柱子下边有一侧有关此对联的说明:这幅对联是高龄九十的牛车水老街坊叶竹溪老先生所作并书写。

对联是2003年1月19日由惹兰勿刹集选区国会议员梁莉莉医生生正式揭幕。落款为:牛车水“金声”公民咨询委员会。

严格来说这幅对联它不是“对联”,对仗平仄不合不说,就连句中的用词竟也出现了“错误”,如下联中“请大家同座共说谈情”中的“座”字,此处本意为请“坐下”的“坐”,是动词,此联中却用了名词座位的“座”。

当然,书法题词中故意出错也司空见惯,如中国清朝的康熙皇帝题写杭州西湖“花港观鱼”繁体字鱼下面是四点水,康熙故意写成三点水,因四点水为火,三点水为水,康熙信佛,有好生之德,鱼在火上烤不如在水中游,所以估计把故意把四点水错写成三点水。牛车水这幅对联是否故意把“坐”写成“座”,让大家都有座位的意思就不得而知了。

 

不要抛垃圾

 

在新加坡的组屋里,经常能看到这样的告示:不要抛垃圾和请勿抛垃圾,违反者罚款1000元等等。难道垃圾也不能抛吗?保留垃圾有什么用呢?其实,这里少了一个“乱”字。

其实是“不要乱抛垃圾和请勿乱抛垃圾”。当然,有人会指出,“不要抛垃圾和请勿抛垃圾”,就像禁止吸烟的告示一样,是特指不要在张贴有“告示”的地方“抛垃圾”,但是,在有的告示旁边就有垃圾桶,有的告示下边,就是信箱的垃圾槽。

这就容易使人们产生歧义,不是不准你抛垃圾,而是不要把垃圾抛在垃圾桶的外面,应该加一个“此地”,改为:不要在此地抛垃圾和请勿在此地抛垃圾。当然,最好加上一个“乱”字,改为:“不要乱抛垃圾和请勿乱抛垃圾”,这样大家都清楚了。

停止高楼抛物

 

在新加坡的组屋,也经常看到“停止高楼抛物”的公告,公告中说:高楼抛物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为了有效执法,在高楼抛物持续发生的住宅区,安装监视系统,而不事先通知等等内容。

这里混淆了“停止”和“禁止”是两个词的不同含义,“停止”的意思是曾经进行过的,现在“不再进行了”。“停”也是日常生活中的常用字,如停电、停水、停车,以及停产、停业和暴风雨停止了等等。对“停止”,在华文里,如果违反了没有处罚的含义,因为有的只是“暂时停止”,还会继续,如最常说的“红灯停绿灯行”,“商店装修停止营业”等等。

 

  “禁止”的意思是:法令或者习俗所不允许的事项。如禁止赌博、禁止卖淫嫖娼等。如果违反,就必须要受到惩处。这里的“高楼抛物”行为和它们的性质是一样的,在公告中说也明确说,高楼抛物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是国家法律明文禁止的。如果把“禁止赌博、禁止卖淫嫖娼”说成“停止赌博、停止卖淫嫖娼,”人们很快就会意识到用错词了。为什么这里用“停止”没有引起人们的关注呢?

 

也许这里的“停止”,是由英文stop翻译而来的,在英语里stop的意思就是“停止”,但是翻译成华文,有的时候就不能翻译成“停止”了,如公共场所的一些禁止通行、禁止吸烟的标志,上面英文也是stop,就不能翻译成“停止”,必须翻译成“禁止”。可见,这里英语的“stop”,根据语言的环境不同,有时是含有“禁止”的意思的,由于人们对“stop”的理解只是从字面上解释为“停止”,所以出现了“停止”和“禁止”分不清的现象,此处的“停止”实际上是“禁止高楼抛物”,应该改为“禁止”。

“人民”是“不可分”的

                      

在新加坡的市中心,美芝路纪念公园,建有一个日本占领时期死难人民纪念碑,又称为新加坡和平纪念碑。该纪念碑于1962年兴建1967年2月15日建成。此后,每一年的这一天,人们都会在这里举行悼念活动。纪念碑高达70米,四支锥形的白色石柱,象征新加坡的华裔、马来人、印度裔和欧亚裔所共同担负的苦难和精神,分别由四种文字写着“日本占领时期死难人民纪念碑 1942-1945”,现为新加坡的国家古迹之一。但是纪念碑上的华文碑文“日本占领时期死难人民纪念碑”的用词却值得商榷。

“人民”一词,《现代汉语词典》里解释为:以劳动群众为主体的社会基本成员。这个词是特指整体的,是不可分割使用的,如中国人经常用的“人民政府”、“人民币”、“为人民服务”、“中国人民解放军”、“人民子弟兵”、“人民万岁”等等。这里的“人民”都是指的是整体。“人民”一词如分开用,“人或者民”,就可以指“部分”了,如好人坏人、良民难民等等,但是连用时是不能指“部分”的,不能说“好人民”、“坏人民”、“遇难人民”、“获救人民”等等。

如果“人民”可以理解为部分,“人民政府”岂不成为“部分人”的政府了,“为人民服务”也可以成为为”部分人“服务了,“人民解放军”也成为”部分人“的军队了,“人民币”也成为”部分人“的货币了。在中国,领袖经常说“人民万岁”,可见作为整体的“人民”,是不会死亡的,那么,新加坡的“人民”怎么会“死难”呢?

  

但是“日本占领时期死难人民纪念碑”,这里的“人民”显然不是指整体,而是特指“部分”的,是指“惨遭杀害的5万多名新加坡华人”,由于纪念碑上把整体的“人民”理解成部分”死难的人”,结果使这里的“人民”也会“死亡了”。类似“人民”的一词的如“人类”,也是指整体,如文革时中国人经常说,无产阶级不但要解放自己,而且要解放全人类。

 

也许有人会认为,“人民”一词,在中国是指“整体”,但是在新加坡也可以特指“部分人”,这是新加坡的特色,已经约定俗成没有必要改了。有些词在中国和新加坡出现一些差别是可以的,如中国说交通高峰,新加坡叫“交通尖峰”,中国的自行车,新加坡叫脚踏车;中国的的士,新加坡叫德士等等,因为这些地方都不重要。但是在一些重要的地方,“人民”一词,还是不能用为“部分人”的,特别是像纪念碑这类具有历史纪念意义的地方,又是国家文物,文字必须严谨准确,不能让人们产生歧义。

 

二来“人民”一词在新加坡使用的也很多,如人民币的兑换、人民日报的的订阅、新加坡人民对中国人民的友谊等等,都是把“人民”一词看作整体来使用的,只有该纪念碑一个地方把“人民”当作“部分人”来使用,所以说约定俗成也站不住脚。新加坡华文的“根”在中国,一些重要词汇,还是要规范准确。

 

由此可见,新加坡和平纪念碑中“日本占领时期死难人民纪念碑”的碑文,可用“人士”替代“人民”,不但符合词意,而且表达了对死难者的敬重;“占领”一词”改为“侵占”也要好一些。这类纪念碑的文字,一般用“遇难者”的也较多,也可改为“日本侵占时期遇难者纪念碑”。

可疑之人不宜叫“人物”

                 

在新加坡乘坐地铁,经常能在车厢内听到这样的语音提示:“如果您发现周围有形迹可疑的人物,请告诉我们的工作人员…”每当听到这样的提示,总感到有些别扭,因为在中国,笔者没有听到过把形迹可疑的人称之为人物的,怎么到了新加坡,形迹可疑的人也成为“人物”了?

 

  “人物”一词,《现代汉语词典》中解释为:在某些方面有代表性或具有突出特点的人,如英雄人物、历史人物、风流人物等等,是指有一定的成就或有较高的知名度的人。中国有一个杂志,名称就叫《人物》,能上这个杂志的人,一般都不是“凡角”,都要有一些突出的成就或者经历,对读者有所启发、激励、借鉴才能刊登上去,可见,一般人是不称之为“人物”的。对形迹可疑的人,大部分是不三不四、小偷小摸,或者是扰乱社会治安的不法之徒,在大部分情况下也不称他们为“人物”。

 

也许有人会认为,这里的“人物”,是“人和物品”的简化,不但包含可疑的人,也包含可疑的“物”的意思,因为车厢内也会出现可疑之“物”。的确,“人物”一词,一开始是包含“人和物”的意思,但是,随着语言的进化,“物”的含义慢慢地虚化消失了,只有“人”的含义了,现在使用“人物”一词,如果包含“物”,“人物”一词就不能连用,两个字必须分开,说成是“人和物”或“人和物品”。当然,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人物”一词也还可以包含“物”的含义的,如古汉语和一些诗词中的“人物”。

   

现代汉语中的词,有的能简化有的不能简化,如遗失物品,就不能能简化为“遗物”遗失物品是活人丢了东西,而“遗物”就成为死人留下的东西了,简化后意思就截然相反了。其实,根据该提示后面又说到了“如发现危险及遗失的物品”等语言来分析,这里的“人物”一词,是特指“人”的并不包含“物”的含义。

   

当然,其他地方也曾经出现过“可疑人物”的用法,如中国的中新网曾报道,白宫安全人员发现有两人将不明物品丢进围墙内,两个可疑人物已遭逮捕等。但是,其他地方用错了不是理由,应该以词典的解释为准。地铁是一个公共场所,使用的语言应该要十分准确,而且要大众化、通俗化、简单明了。因为“人物”的主要含义并不是“普通的人、所有的人”,在公共场所这样使用就容易引起人们的歧义,二来从简单明了的角度来说,一个“人”字就说得清清楚楚了,何必画蛇添足再加上一个“物”字。

 

因此建议:新加坡地铁中的这句提示语,“可疑人物”后面的“物”字应去掉,改为:“如果您发现周围有形迹可疑的人…请告诉我们的工作人员…”,以免引起人们一些不必要的误解。

(田柏强,原中国安徽工人日报高级记者,曾采写过历任中国领导人,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事迹,现旅居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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