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国会今年1月三读通过放贷人(修正)法案,第一阶段将在本月30日生效,以提供借贷者更多保障,并加强对放贷商的管制。
详情戳【17.11.6新政】国会提出放贷人(修正)法案一读 避免借贷过多
律政部昨天发公告说,新修正条例规定借贷者无论向多少家合法放贷商借钱,都得遵守当局设下的借贷总额顶限。
官方公告(图片来自MINLAW官网截图)
律政部上个月宣布,把原本只影响公民和永久居民的借贷顶限扩大至所有在我国旅居和工作的外籍员工、学生和女佣等,但不包括旅客等短暂逗留的外国人。
借贷顶限(图片来自MINLAW官网)
新条例规定年薪超过2万元者的借贷总额只能以六个月收入为限,年薪不超过2万元的国人均可借贷最多3000元。外国人的借贷顶限则为,年薪不超过1万元者最多只能借贷1500元;年薪介于1万元至2万元者,最多只能借贷3000元。
此外,律政部为放贷商信贷资料中心制定了管制框架,确保借贷者的个人资料获得保密。这将有助放贷商信贷资料中心成为放贷资料的中央储存库,协助放贷商做出更明智及负责任的放贷决策。
新条例也制定框架让人们自愿申请借贷禁令,助他们控制自己的借贷行为,以及参与还债援助计划。在这个框架下,放贷商一旦得知借贷者已申请禁令就不得放贷。
自愿申请借贷禁令的更多详情将在日后公布。
为加强对放贷商的管制,新法令也规定放贷商若要聘请员工或助手,或有人要增持放贷公司的显著股份或成为大股东,都须先取得放贷人注册局批准。
公告指出,促使放贷业更专业化的条例将在明年第一季生效。
到时,所有放贷商必须注册成公司,而且不论规模大小,每年都得提交已审核账目给当局,以及需有至少10万元的缴足资本。
(信息来源:新加坡联合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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