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避免未成年者遭商业性质的性剥削,政府规定除了持有和散播含有侵害少儿内容的图像和影片将列为刑事罪,孩童造型的性爱娃娃同样将是违法的。
内政部和律政部昨天发联合公告指出,科技发达推动孩童造型性爱娃娃的生产,政府因此决定将持有、生产、销售和分销这类性爱娃娃的行为列为刑事罪。罪成者可判坐牢最长两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内政部公告(图片来自MHA官网截图)
政府接受《刑事法典》检讨委员会的建议,即含有侵害少儿内容的不同类型媒介,一旦展示的孩童是真实或逼真的,都属违法。
所谓侵害少儿内容,包括展露从事性活动、全裸或部分裸体的少儿,以及对少儿施暴和虐待等。非自愿取得,并曾采取合理措施停止持有这类图像或影片,又或行为合乎法律的合法目的如司法或教育目的,都可作为辩护理由。
虽然参与公共咨询者都认为剥削真实孩童的图像和影片显然是错误的,但关于是否应将漫画等虚构作品定性为犯罪的意见不一。
联合文告说,那些不支持将含有侵害少儿内容的虚构作品定性为犯罪的人认为,创作这类作品不会对真实孩童造成伤害。政府检讨后,决定这类作品在刑事法典中仍将属猥亵内容,而且因涉及弱势受害者,罪犯将受更严厉的处罚。
另外,法案设立新法保护受性侵的16岁至18岁青少年,如果犯案者凭借未成年人对他们的信任,进行侵入性行为,将面对更重的刑罚。
为了协助法庭确定罪犯和受害者关系是否具有剥削成分,两者之间的年龄差异,以及罪犯对受害者起到的影响力等,将是重要的考量因素。一些关系也被假定为存在剥削,包括亲子、师生、医患,以及律师和客户。
针对性罪犯初期的“猎捕”行为,法案也新增两项罪名,即与未满18岁者大谈性事,以及给他们观看色情影片或在他们面前进行性行为,这是为允许执法人员更早介入,同时确保性诱的所有不同阶段都被定性为刑事罪。
(信息来源:新加坡MHA&MIN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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