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路交通管理局将从明天(2月1日)起加强执法行动,取缔未经注册及没有挂上车牌、却在公路上使用的电动脚踏车,违例者可被罚款最高2000元或监禁最长三个月,或两者兼施。
为加强取缔鲁莽骑行及使用不合格器材者,进一步保障行人和其他路径使用者的安全,陆交局规定,车主最迟须在今天为电动脚踏车注册及配上车牌。
根据陆交局早前公布的数据,自2004年以来,共有3万辆电动脚踏车已取得该局的认证标签,获准在公路上骑行。当中估计有约半数或1万5000辆仍在使用。依此计算,已注册的合格电动脚踏车估计约占九成。
其他还没有注册的电动脚踏车,从明天起将不允许在公路或脚踏车道等路径上使用。陆交局将从明天起,加强取缔未经注册的电动脚踏车,初犯者可面对罚款最高2000元或监禁最长3个月,或两者兼施。
电动脚踏车骑士要是被发现没有使用有效车牌,初犯可罚款最高1000元或监禁最长3个月,或两者兼施。
此外,从明天起,邮政局将不再提供电动脚踏车注册服务。
陆交局只接受系上橙色认证标签、符合较严格技术标准的电动脚踏车注册。现有车主可使用个人电子政府密码(SingPass)或商业电子政府密码(CorpPass∕EASY),上网(www.onemotoring.com.sg)输入电动脚踏车上的认证标签号码,为脚踏车注册。有蓝色认证标签的电动脚踏车则停止接受注册。
陆交局规定,为电动脚踏车注册的车主须至少满16岁,电动脚踏车也得通过检查及核准,并系上该局发出的认证标签。
在去年11月30日前注册的车主可免费为电动脚踏车注册,在那之后,车主得为每辆电动脚踏车支付50元注册费。注册后要脱售脚踏车的车主,得上网“割名”给新车主,买方得支付11元转让费。
国会是在去年初通过活跃通勤法令,规定电动脚踏车不能在人行道上行驶,只准在脚踏车道、共用道和公路上使用,违例者可罚款最高1000元或监禁最长三个月,或两者兼施。
(信息来源:新加坡L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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