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3月1日起,非有地私宅用地发展费平均调低5.5%,扭转之前连续五次的发展费上调。这显示政府推出的房地产降温措施取得成效,抑制地价上扬。
国家发展部本周四宣布的新一轮的发展费(development charge),全国118个区中,94个区的非有地私宅用地发展费都调低,下调幅度介于4%和13%。
国家发展部也宣布调高商业、酒店与医院这两类用途土地的发展费,至于有地住宅、工业、宗教场所与民事及社区机构组别的发展费维持不变。
发展费是由发展商支付给政府,用来填补土地使用密度和价值提高后的价差。
国家发展部每年调整发展费两次,一次在3月1日,一次在9月1日。当局是在征询首席估价师的意见,以及参考现行市场价格后,对不同用途土地作出收费调整。
(信息来源: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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