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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一些业者被发现用行动辅助工具的名义,售卖不合格、配有座椅的个人代步工具,活跃通勤咨询小组正在探讨是否有必要设定限制,避免健全者超速使用而引发意外。
活跃通勤法令今年5月生效,有业者走漏洞,用行动辅助工具的名义售卖不合格、配有座椅的个人代步工具。活跃通勤咨询小组已着手研究这个问题,并将探讨是否对行动辅助工具设定一些限制,避免健全者超速使用而引发意外。
行动辅助工具(Personal Mobility Aids,简称PMA)包括电动轮椅和电动代步车(mobility scooter)等,目前不受活跃通勤法令管制,用户主要是年长者和行动不便的人。
负责领导活跃通勤咨询小组,也是教育部兼社会及家庭发展部高级政务次长的费绍尔博士昨天在面簿发贴文说,随着更多人使用公路,当局有必要小心衡量道路使用者的安全及各工具所提供的便利。
“PMA主要帮助年长者或体障人士通行,而个人代步工具则是让健全者以更快的速度通勤。不过,很不幸的,一些业者却把不合格、配有座椅的个人代步工具当成PMA来营销。”
他说,活跃通勤咨询小组正在研究上述问题,并将探讨是否需针对PMA设定一些限制,避免健全者用该工具超速驾驶,导致意外的发生。“这么做的同时,我们也要小心维护那些真的因行动不便,而需使用PMA的人。”
今年5月正式生效的活跃通勤法令赋予陆交局立法和执法权力,以管制脚踏车、电动脚踏车及个人代步工具在人行道、共用道和公路上的使用。该局也有权监管代步器材的零售。根据规定,个人代步工具的重量不可超过20公斤,宽度不超过70厘米,或最高时速不超过25公里。
一些业者在不合格的电动踏板车加了座椅后,把他们当做PMA来销售。这是不良的商业手法,会误导消费者。他们或以为自己购买的是符合条例的PMA,但之后可能遭执法人员拦下,以触犯活跃通勤法令被处罚。
(信息来源:新加坡联合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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