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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42个非洲和拉丁美洲国家前来新加坡的访客,若事前没有注射黄热病疫苗,新加坡日后或拒绝让他们入境,并把他们遣返回国。
这是卫生部有意修改传染病法令条文之一,以确保新加坡这个全球主要的贸易和旅游枢纽能预防和管控传染病的传播,保障国人的健康免受新兴传染病之害。
卫生部目前把刚果、巴拉圭、巴西、阿根廷和秘鲁等42个国家列为黄热病流行的疫区。抵境旅客若过去六天曾前往这些国家,包括在当地机场转机逗留超过12小时,举凡年龄在一岁及以上须出示黄热病接种证才可入境。
新加坡目前没有任何黄热病病例,但由于本地有伊蚊作为病毒载体,黄热病毒若传入新加坡,可能导致黄热病传播开来并在本地扎根。
黄热病、骨痛热症和兹卡等病毒都通过受感染伊蚊的叮咬传播。黄热病患多数没有症状,若有症状也相当轻微。症状包括发烧、发冷、头疼、肌肉酸痛、关节疼痛、食欲不佳及晕眩或呕吐等。大部分人的症状在三四天内消失,严重症状者中约一半则会在七到10天内死亡。
但卫生部强调会审慎地行使拒绝让访客入境并遣送回国的权限。只有在当事人无法注射疫苗、无法被隔离或监察的情况下才可能被遣返。若当事人抵境时身体不适,当局不会立即遣返,而会让当事人继续接受所需的治疗。
另外,那些与禽流感、伊波拉或中东呼吸综合征等传染病患有过密切接触的人,若被评估为受感染风险较低者,或能够以通电话、传短信或进行远程视像会议的方式,让当局监测他们的健康,而无需到特定医院或诊所检查。
共七项拟议修改的法令条文还包括:与传染病患或带菌者近期有密切接触的人,若经评估属于较不可能传播疾病的话,当局对他们实施的居家隔离令可能会较为宽松。他们可在特定情况下出外,包括到特定场所上班等。
另外,极可能传播病症者若没有遵守隔离令或禁足令,当局将有权限制他们离境,也可选择不逮捕,而用“强硬方式”限制他们的行动,但当局没有进一步说明这些方式。
卫生部今天起为修改传染病法令进行公共咨询,直至8月7日。意见征询书今早9时上载到卫生部官网和民情联系组网站(https://www.reach.gov.sg/)。
(信息来源:新加坡联合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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