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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前天三读通过修改按摩院法案,法令明年初生效后,警方将有权修改现有按摩业者的执照,要求他们只能在早上6时至晚上11时之间营业。这意味着组屋区里24小时营业的按摩院将不复存在。新业者和更新执照者今年8月起已须符合新条规。
数据显示,目前新加坡持执照营业的按摩院有1200家左右,当中约四分之一设在组屋区。
警方今年8月已收紧条例,规定组屋区的按摩院只能从上午6时开店至晚上11时。按摩院法令在重新订立后,所有目前已持执照的业者,也需遵守新营业时间。法令明年初生效后,按摩院业者和出租店面的业主,都需承担更大责任,违法者会面对更严厉刑罚。
在新的按摩院法令下,无照业者面对的刑罚从最多1000元罚款,提高至最多1万元罚款或监禁最多两年,或两者兼施。重犯者的刑罚也增一倍至罚款最多2万元或监禁最多五年,或两者兼施。
把店面出租给按摩院业者的业主须承担更大责任,包括在业者被定罪后,依法收回店面。
为确保业主有足够时间完成所需程序,警方会在违法者被提控时就通知业主;违法者被判刑后,业主须在一个月内收回店面。若业者执意不归还店面,业主可到推事庭申请庭令,强制收回店面。业主在这种情况下也可终止租约,不会因此构成毁约。
内政部也制定一些措施,确保“不适合营业者”无法经营按摩院生意或在按摩院里工作。这包括扩大现有的执照审核范围,从提出申请者和持有执照者,扩大至所有可做出商业决定的人和“幕后推手”。若内政部认为这些相关人士“不适合、不正当”,当局可拒绝发出营业执照,也可吊销现有执照。
警方稍迟将在网站公布这方面的标准和需求。但杨莉明在提到按摩院聘用员工不能是“不适合、不正当”时举例,若该员工曾卖淫或曾因非礼等罪行被定罪,就不允许在按摩院工作。
(信息来源:新加坡联合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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