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和中国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 偷漏税的协定:
如何消除双重征税呢?
一、在中国,消除双重征税如下:
(一)中国居民从新加坡取得的所得,按照本协定规定在新 加坡对该项所得缴纳的税额,可以在对该居民征收的中国税收中抵免。但是,抵免额不应超过对该项所得按照中国税法和规章计算的中国税收数额。
(二)从新加坡取得的所得是新加坡居民公司支付给中国居 民公司的股息,同时该中国居民公司拥有支付股息公司股份不少于百分之十的,该项抵免应考虑支付该股息公司就其所得缴纳的 新加坡税收。
二、在新加坡,消除双重征税如下:
新加坡居民从中国取得的按本协定规定可以在中国征税的所得,根据新加坡关于在其他国家所交税款允许抵免新加坡税收 的法律规定,新加坡将允许对该项所得无论是以直接或扣缴方式交纳的中国税收,在该居民新加坡所得的应交税款中予以抵免。 当该项所得是中国居民公司支付给新加坡居民公司的股息,同时该新加坡公司直接或间接拥有首先提及公司股本不少于百分之十的,该项抵免应考虑支付该股息公司就据以支付股息部份的利润所缴纳的中国税收。
三、在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抵免中,缴纳的中国税收应视为包括假如没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给予免除、减少或退还而可能缴纳的中国税收数额。
新加坡福智霖集团为
新加坡会计与企业监管局持牌的企业顾问事务所
新加坡公司注册 年审 会计
商标注册 内部审计 企业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