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公司注册小知识】新加坡企业所得的征税对象是谁?读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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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dd2e9023e6c3250ad87dba2708d2af.png 今天智霖姐和大家分享关于新加坡企业所得税相关的那些小知识! 

公司获得的一切新加坡境内来源的所得、及在新加坡境内获得的境外来源的所得,均需缴纳企业所得税。然而,不在新加坡境内经营的非居民企业一般不需就其在新加坡境内获得的境外来源的所得缴
纳企业所得税。

若一家企业其管理和实际控制机构在新加坡境内,则认定其为新加坡的居民企业,而与该企业的注册地无关。

经新加坡的居民企业以股息、分支机构利润及服务收入(特定境
外所得)的形式汇入新加坡境内的,符合相关规定的境外所得免于征税。

不满足相关条件的、汇回的特定境外所得可依据特定方案或在特定情形下获得免税待遇,但必须经过新加坡税务局批准。 

值得一提的是新加坡不对资本利得征税. 但是在特定的情形下,新加坡税务局 IRAS可能将涉及获得或处置房地产、股票或股份的交易认定为贸易活动,
因而要对相应交易的收益课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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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什么情况下,新加坡的公司可以避免双重征税呢?

双重税收减免

双重税收减免允许新加坡居民企业根据同一笔收入的新加坡税收支付而在收入来源国声明税收支付信用。双重税收减免运用于更低的境外税收支付以及同一笔收入的新加坡税收支付。

单边税收抵免

从 2009 估税年开始,单边税收抵免被运用于所有的新加坡居民公司从未与新加坡建立避免双边税收协议的国家而取得的、但在新加坡接收的收入。新加坡本地居民公司必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才能申请境外所得抵免:
A.公司在有关基本年度内是一家新加坡税收居民企业; B.税款已支付或者在外国税收管辖权内同一笔收入是应该纳税的;该笔收入受新加坡税法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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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内容由新加坡福智霖集团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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