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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借鉴新加坡,如何完善我国水效标识管理措施?

新加坡节水经验

一向备受缺水国家推崇借鉴

本文从四个方面介绍新加坡的

先进节水理念、节水制度及节水措施

希望我国从立法、制度、措施等方面思考改进

以务实有效的措施全面推进国家节水行动

借鉴新加坡强制节水经验,完善我国水效标识管理措施

1、立法推动并强化违法的处罚力度

新加坡2009年开始推行强制性节水标签计划,对违反节水标签管理的供应商或零售商,新加坡政府水务管理机构可视情予以最高1万新元罚款,若持续违法则每日罚款最高可达250新元(约1250元人民币);同时要求供应商和零售商暂停出售或召回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并可对违法的供应商或零售商处以最高达12个月的监禁,这些处罚措施可以兼施。

我国目前对水效标识制度的违规惩处措施较为单一。根据《水效标识管理办法》,对违反规定生产或销售应当标注但未标注水效标识产品的,仅处以一次性的1~3万元罚款,以及纳入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于生产厂商和产品的后续处理没有明确规定。

工作措施建议:

一是加快推进《节约用水条例》出台,并明确水效标识制度的有关内容,提高水效标识管理权威性;

二是增加关于产品召回的规定,对未依法标注水效标识的产品实行强制性召回;

三是提高处罚力度,特别是增加未按要求对违规产品召回及整改的罚款条款;

四是明确发改、水利、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市场监管,确保水效标识制度得以实施。

2、增加水效标识制度覆盖的产品类型

新加坡强制性节水标签计划实施以来,覆盖产品越来越广,目前包括水嘴、坐便器、小便池、洗衣机、淋浴器以及洗碗机等,基本涵盖了所有家庭常用的用水产品。我国目前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水效标识的产品目录(第一批)》(以下简称《目录》)的产品只有坐便器,另外已经制定了洗衣机、水嘴、淋浴器、净水机等用水产品的水效等级标准,其中净水机有望在近期纳入《目录》。

工作措施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将洗衣机、各类水嘴、淋浴器、洗碗机等产品类型列入《目录》予以发布,不断扩大水效标识制度的覆盖范围,充分发挥更多用水产品的节水潜力。

3、提高用水产品的水效标准

与新加坡同类产品相比,我国产品水效标准明显偏低。以双冲坐便器为例,我国和新加坡同级别节水标签等级所需达到的节水标准对比如下表所示。

我国和新加坡双冲坐便器节水标签等级及节水标准对比:

我国现行坐便器水效标识分为3级,其中1级为节水先进值,是行业领跑水平;2级为节水评价值,是节水产品认证的起点水平;3级为水效限定值,是耗水产品的市场准入级别。

对比可知,我国双冲坐便器水效标识中的1级即节水先进值对用水量的要求(全冲≤ 5.0升/次)比新加坡节水标签中的最低节水水平(全冲≤ 4.5升/次)还要高。随着强制性节水标签计划的推进,新加坡对产品节水等级的要求也越来越严格,目前要求双冲坐便器全冲水的用水量必须≤ 4升/次。

工作措施建议:加强对我国各类用水产品市场调研,根据最新技术发展应用及新产品升级换代情况,及时修订水效等级标准,从严制定用水产品的水效限定值标准,并在水效标识制度推进中逐渐提高产品准入条件。

4、利用多种手段推广节水产品

新加坡2006年开始推出自愿的节水标签计划,但没有取得预期效果。2009年起开始实施强制性节水标签计划,并通过马桶更换计划、智能淋浴计划和用水即时反馈智能科技示范等支持节水产品推动;并同新加坡建设局合作,规定建筑物使用节水设备有助于得到绿色建筑认证,迈开了节水标签计划推广应用的第一步。此外,新加坡还通过丰富多彩的节水宣传加强消费者的节水意识,从而促使消费者主动购买节水等级更高的产品。

工作措施建议:完善经济激励措施,借鉴节能产品补贴方法,对水效标识产品购买者提供一定的引导补贴。加大与发改、建设、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合作力度,完善绿色建筑、循环经济等标准规范,加大示范推动力度。加大节水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节水意识,促使水效标识逐渐成为消费者选购用水产品的重要参考。要求商场及网店利用显眼位置加大节水产品宣传,并能清楚地向顾客解释水效标识的作用及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