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党市镇会官司】辨方:低投标者有“前科” 或再对定价进行价格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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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党市镇会官司】辨方:低投标者有“前科” 或再对定价进行价格谈判

工人党市镇会官司续审,KPMG的审计报告指管理代理FMSS,签约半个月前就收费,辨方辨称,FMSS所是代为垫付的薪金。

另外针对为七个建筑项目选用较高标者,辩方指较低投标者有“前科”,或再对定价进行价格谈判。

代表工人党前党魁刘程强、主席林瑞莲和秘书长毕丹星等五人的辩护律师切尔瓦庭上指出,虽然FMSS是在2011年6月15日接管后港市镇理事会,却报销员工一整个月超过10万6000元工资,原因是市镇会当时没给员工发放薪金,所以FMSS”自掏腰包”帮市镇会付14天的工资给员工,这只不过是FMSS向市镇会索取接管前的应得赔偿,并非诉方所指的不恰当付款。

对此,诉方代表律师跟着质疑为何当时没有记录在案,是谁授权给FMSS发放工资给员工。法官则认为这应列入求情。

另外辩方就林瑞莲等理事应该为七个建筑项目将近280万元的损失负责而没选用最低标价者进行解释。

辩方指出,尽管其中一个建筑公司为价值超过35万元的项目定价为21万元,比另一家建筑公司的标价来的低,但工程进度较慢,也可能在施工时且有重新价格谈判的案例,最终收费可能比另一方更高。

辩方也继续盘问诉方证人KPMG会计事务所执行董事霍克思,有关利益冲突和不恰当付款的定义。案件明天续审。

– CH8/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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