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亚投资税务秘籍」新加坡税务重点

东盟十国: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新加坡、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泰国、越南

「东南亚投资税务秘籍」新加坡税务重点

货币:新加坡元(SG$)。

新加坡对外汇交易和资本流动没有严格管制。

资金可自由流入和流出, 但为了限制新加坡元货币市 场的投机性交易,新加坡政府会限制向非居民金融机构的新加坡元借款。

但这些限制不适用于向个人,或者向非金融机构(包括企业财务中心)的借款。

企业税 Corporate taxation

居民纳税人:如果一家公司的管理和控制地在新加坡境内,该公司即为新加坡居民企业。管理和实际控制地通常是指公司董事会的召开地。

征税原则:新加坡按属地原则征税。除个别情况外,发生于或来源于新加坡的收入,以及在上一年汇回或被视为汇回新加坡的海外收入,都需纳税。

应纳税所得: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须对以下发生于或来源于新加坡的所得,以及汇回或被视为汇回新加坡的境外所得纳税,包括贸易、经营所得,股息、利息或折价,退休金及养老金,租金,特许权使用费,保费和其他来自不动 产的所得,以及未包含在上述类别之中但具有所得性质的其他所得或收益。

境外所得如果以股息、分支机构利润或者服务费的形式汇回或者被视同汇回给居民企业,需要缴纳新加坡所得税,但是如果该所得在海外需要缴纳所得税,而且在汇回或者被视同汇回的年度在海外适用的标准所得税税率至少为15%,则可以享受新加坡的税务豁免。如果境外所得在当地免税,但免税是直接由于在当地从事了实质性经营活动而可享受的税收优惠,同样会被认定是满足“在海外应税”测试。

股息税:新加坡实行单层公司税制,公司就其利润所支付的所得税款即为最终税款。股东不用就取得的股息缴税。境外股息只有当汇回或者被视同汇回新加坡时,才需要在新加坡缴税,但如果满足特定条件,也可以享受税务豁免。

税率:标准的公司税税率为17%。对于 2019评税年度(所得年度为2018 年)而言,应纳税所得额在10,000 新加坡元以下的部分,75%可免于征 税;10,000至290,000新加坡元的部分,50%可免于征税。此外,符合特定条件的新设私营公司在第一个连续 的3个纳税年度内,应纳税所得额在100,000新加坡元以下的部分,可免于征税,下一个200,000新加坡元的部分,50%可以免于征税。

⊕新加坡不征收资本利得税/附加税/替代性最低税

「东南亚投资税务秘籍」新加坡税务重点

对企业征收的其它税项 Other taxes on corporations

不动产税:新加坡对境内所有不动产征收房地产税,不动产所有人应在每年年初纳税。不动产包括建屋发展局公寓、住房、办公室、厂房、商铺和土地.每年的房地产税是以相关房地产税务部门核定的不动产当年价值总额的一定比例作为计算基础。业主自住型不动产的房地产税税率为0到16%的累进税率,非自主型不动产的税率为10%到20%的累进税率,非住宅型不动产的税率为10%。在特定情况下,某些开发项目的土地可予免税。

社会保障:雇主、新加坡公民以及具有新加坡永久居民身份的雇员必须向中央公积金(CPF)缴费。每位雇主必须在中央公积金局注册登记,并且每个月代表自身及其雇员向中央公积金缴费。雇员所缴纳的公积金部分可从其工资中直接扣除。

印花税:印花税仅适用于与股票、股份等金融工具及不动产相关的书面文件或者电子文件,包括不动产的按揭出售以及出租。对于年租金超过1,000新加坡元的不动产出租,可以对租约或租契征收从价印花税。而年租金低于1,000新加坡元的出租可予免税。

在购买不动产方面,买方购买住宅地产最高都需按4%的税率缴纳印花税。购买非住宅地产最高需要按照 3%的税率缴纳印花税。特定类型的个人或者企业购买住宅地产(包括住宅用地)还需要缴纳额外的买方印花税,税率为5%至30%,具体税率取决 于买方的类型。买方印花税以及额外的买方印花税都将基于购买价或者市场价格孰高的原则确认。销售工业地产及住宅地产的卖方印花税最高税率分别为15%以及12%,具体税率取决于购买的时间以及持有期间。在股票或股权交易方面,买方需要按股票或股权的市场价值与买方支付对价两者中较高者征收0.2%的印花税。如果所购买的股权标的企业的价值主要来自于其持有的新加坡的住宅 性资产(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同样可能会产生额外的转让税(买方印花税、额外的买方印花税以及卖方印花税)。通常情况下,转让新加坡证券交易所的股票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在某些情况下,印花税可以被减免。

其他:其他税项包括对特定行业的外籍劳工每月征收的外籍劳工税以及向雇主征收技能发展税。税率为员工月收入总额的第一个4,500新加坡元的0.25%(最低为2新加坡元)。对某些运输工具,包括卡车、公共汽车和船舶的登记征运输工具税。此外,新加坡还对影片租借、娱乐、旅游酒店和餐馆、以及机场离境征税。

⊕无资本税、公司税、转让税

「东南亚投资税务秘籍」新加坡税务重点

增值税 Value added tax

应税交易:新加坡对销售大部分应税货物和服务,以及全部进口货物的行为征收货物与服务(GST)(与欧洲的增值税相似),除非进口货物适用进口GST 减免。

税率:标淮税率为7%,跨境服务和出口贸易适用零税率。提供特定的金融服务,销售和租赁住宅类资产,进口或者本地销售投资性贵金属产品免税。

登记:如果个人在一个日历年内应税营业额或者预计未来12个月的应税营业额 在1百万新加坡元以上,就应办理纳税登记,除非属于豁免情形。如果年营业额低于1百万新加坡元,纳税人也可进行自愿登记。一旦进行纳税登记,则必须维持登记状态至少2年,且需满足其它特定要求

申报缴纳:已进行登记的纳税人必须在不迟于每 会计季度(也可选择月度申报或者半年度申报)结束后的1个月内,向主管税务局进行纳税申报。相关会计期 间的应纳税额应当在申报截止日前一并缴纳。退税通常会在提交GST申报 表后,等同于前述会计期间的时间内进行返还。逾期申报或未申报将被处以罚款。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