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广东省中新广州知识城条例》来了!多项省市级事权将交由知识城管委会行使

2月23日上午,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在中新广州知识城(以下简称“知识城”)举行《广东省中新广州知识城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

据悉,《条例》已由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2022年1月16日通过,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也成为我国4个中新国家级双边合作项目中首部省专项立法的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实施,将为知识城建设发展提供有力法制保障,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知识城在“双区”建设中发挥优势和作用,建设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家知识中心。

据了解,《条例》共6章,47条,对知识城建设发展的总体支持、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知识密集型产业发展与人才支撑、对外开放与合作、服务与保障等方面作出规定,充分体现知识城打造知识创造新高地、国际人才自由港、湾区创新策源地、开放合作示范区的战略定位。

赋权赋能,多项省市级事权下放

《条例》分类赋予了知识城有别于一般行政区的管理权限。《条例》规定,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广州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将承接的国家经济、建设管理权限,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规定前提下,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同意,交由知识城管委会行使。同时加强监督,规定知识城管委会承接行使上述经济、建设管理权限情况,应当定期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条例》还明确,支持知识城与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联动发展,依法复制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其他区域的改革试点措施,按照国家规定可以扩大试点范围的,省人民政府可以优先安排在知识城实施。

“放权”的同时,《条例》鼓励容错创新,提出知识城建立容错免责机制,支持先行先试,宽容失败。在知识城先行先试未能实现预期目标,但是符合知识城总体发展规划,决策程序合法,未牟取私利或者未恶意损害公共利益的,对有关单位和个人不作负面评价,免于追究相关责任。

建设发展具体事项上,《条例》赋予知识产权申请绿色通道、专利代理领域对外开放、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新型研发机构绿色申报通道、职称评审下放、用地供给和保障等26项涉及国家和省事权事项,切实给予更大力度的权限支持。

严格标准,打造全球知识产权高地

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是《条例》的重要篇章。历经11年发展,知识城一手握紧知识产权保护“金钥匙”,一手攥紧科技创新“硬拳头”,“一核两心多园”发展蓝图全面铺开,形成生物医药、智能制造、湾区半导体产业园等8大组团式空间布局。

《条例》明确,知识城应当集聚科技创新要素,完善科技创新体系,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更进一步提出,知识城应当推动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打造全球知识产权高地。

对此,《条例》提出若干措施,包括:

省人民政府按照国家部署支持知识城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

省人民政府支持知识城与全球顶尖高校、科研机构共建联合研究院,开展重大基础和前沿科学技术研究;

支持知识城高标准建设国家级重点实验室,集聚高端研发机构;

知识城新型研发机构在政府项目承担、职称评审、人才引进、建设用地、投资融资等方面享受与国有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同等待遇;

支持知识城内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企业以及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申报和承担国内外重大科技项目,可以经知识城管委会向省人民政府科技主管部门直接推荐申报省重点科技计划和省人才专项计划;

支持知识城引入新加坡及港澳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培育知识产权运营机构,规范发展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建设国际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加速知识产权市场化运营。

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条例》明确:

支持外国专利代理机构按照国家规定在知识城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开展业务。

支持知识城引入新加坡及港澳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培育知识产权运营机构,规范发展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建设国际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培育具有公信力和市场认可度的知识产权评估机构,知识城将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标准。

鼓励知识产权产业化,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高端化与多元化发展。

支持知识城与新加坡共同培养知识产权领域的国际化专业人才,提升知识产权服务业对外开放水平。

“以全面实施《条例》为契机,知识城将进一步推动知识密集型产业集聚发展。”广州市黄埔区委副书记陈智勇表示,知识密集型企业也是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运营和服务方面的诉求也比较强烈。目前,知识城已经集聚了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广州知识产权仲裁院等等知识产权保护机构,在此基础上,《条例》规定,在知识城设立知识产权公证机构,建立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调解平台,充分发挥中国(广东)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作用,这将使知识城成为保护要素最齐备区域,为知识产权快速维权、协同保护提供有力支撑。

人才支撑,明确重点发展六大产业

《条例》强化中新合作特色优势,推进知识城在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城市治理、营商环境等方面与新加坡开展合作,建立与国际高标准投资贸易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

《条例》提出,知识城应当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发展知识密集型产业,完善知识密集型产业服务,构建知识密集型产业体系。重点发展六大产业:生物医药与大健康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新材料新能源产业、科教服务与数字创意产业、智能制造与集成电路产业、其他知识密集型产业。

知识密集型产业离不开人才支撑。《条例》更进一步明确,知识城应当创新人才管理机制,健全人才服务体系,打造国际人才自由港。

政策举措包括:支持全省重大人才管理改革创新举措在知识城先行先试,推动港澳医疗、教育、规划、法律等领域的专业人才在知识城便利执业。支持国内外知名高等学校、科研院所、高端研究咨询机构依法在知识城合作办学、设立研究院或者人才培训机构。支持知识城组织实施国际化人才奖励计划,知识城管委会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团队及其创新创业项目予以支持。支持省级重大人才服务平台在知识城设立载体。知识城管委会设立一站式人才服务大厅,完善普惠公平的住房保障体系,扩大人才住房保障覆盖面。

在优化金融服务支持体系方面,《条例》充分体现了知识城在扩大金融开放中的“试验田”作用。例如,支持设立中新合资金融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新加坡金融机构在知识城设立分支机构。又如,支持知识城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探索以人民币计价结算的金融资产跨境转让业务以及本外币合一的跨境资金池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财务公司、证券经营机构等非银行金融机构获得结售汇业务资格,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先行先试。

在推进行政服务管理便利化方面,《条例》规定,在知识城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实行一站式受理、信用承诺制审批、限时办结、跟踪服务等制度。在知识城实行经营涉及的多项许可事项与营业执照一次申请、并联审批、限时办结。

【南方日报记者】 陈思勤

【作者】 陈思勤;李剑锋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来源:南方+ – 创造更多价值